各位同学:
现将关于报送201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发布,请查看,如欲申请的同学,请于6月1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材料,交至法学院学办。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的通知-校学字[2012]16号-2012年5月30日.doc
附件1:关于报送2012年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doc
附件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doc
法学院学办
201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