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115
一、申报者需缴纳评审费:重点项目每项150元,一般(含青年)项目为100元,请各申报者提供项目经费号以便社科处统一转账。
二、本年度《课题指南》共设17个学科领域128条指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未作标明,由申报人自行申报、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重点项目的,评审时可转化为一般项目参与评审。
三、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社科处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请需要请专家进行预评审的申报人于6月25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送社科处。初审意见返回后,请申报者修改。无需专家预评审的申报材料,可于截止日期7月6日(星期五)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
四、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自选项目请标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即项目指南上的大学科,并用括弧注明指南选题号。如指南第七大条第2小条标注为:七·2
五、申请书封面“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为:东南大学
六、经费预算请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经费预算,相关数额和比例为:资料费不超过25%、国内调研差旅费不超过10%、劳务费10%、专家咨询费5%、管理费重点项目2000元,一般项目(含青年)1500元。
七、经费管理单位为:名称: 东南大学 账号: 32001594138059123456
开户行: 建行南京市四牌楼支行
请申报者自行录入上述经费管理单位。
八、申请书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 内容为“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完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如获准立项,本单位保证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必要条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同意为该课题研究者按时完成任务提供信誉保证”。申报日期统一打印为“2012年7月6日”。
请申报者自行录入上述内容。
九、请申报者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各1式4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其中1份由院系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供留存。申报材料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分别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文档同时以“姓名+省社科”为邮件名发送社科处denglijianmei@163.com备存;
十、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7月6日(星期五)前。
社科处联系人: 李建梅 联系电话: 83793762
社科处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