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10月23日15:00-17:30
参加人员:任丹丽、黄喆、高翔、单平基、宋亚辉、陆璐
本次支部活动是民商法教研室任丹丽、黄喆两位老师访学归国以后组织的第一次支部活动,也是民商支部对2011年以来我院引进的高翔、单平基、宋亚辉和陆璐四位青年教师的一次正式欢迎。活动的一开始,任丹丽向支部的新成员介绍了民商支部的基本情况,以及前不久本支部提出的“分享型工作法”的基本思路。
宋亚辉老师是民商支部最年轻的成员,欣然成为“分享型工作法”实施的第一人。他提出两个主题:一是探讨党性与人性的关系,二是交流论文写作和发表的经验。
1、关于党性与人性的关系
宋老师认为,在很多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受害群众情绪稳定”的描述,感觉党的工作始终以“保持稳定”为中心,关注表面,没有达到真正安抚群众的效果。他认为,普通人的党性和人性比为4:6,共产党员的这个比例为5:5。接下来的讨论围绕着什么是党性、新闻报道的措辞与本意、其他国家的政党实践、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等展开,老师们通过分享自己入党前后的心路历程后得出大致的结论,认为党性与人性在本质上没有对立关系,任何执政党的纲领、政策都是以民意为基础的。作为先进分子,党员应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加强自我修养来感染身边的人。同时,严肃法制也是维持党性与人性一致的必要条件。
2、关于如何撰写和发表论文
宋老师认为,好的论文要有问题意识,有视角,有方案,当然具体的写法根据不同杂志的风格应有所调整。结合他个人的经验,他从早期研究热点问题逐渐过渡到现在研究基本问题,感觉领域更开阔也有更多内容可供挖掘。其他老师事先都学习过宋老师的论文,结合他论文的特点和内容,大家围绕户外广告经营发布权的性质、诉讼信托的提法、广告的契约效力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宋老师写论文的习惯是经常和朋友们讨论某个题目应该怎么写,以此研究题目的价值、论文的思路和创新点,得到了大家的共鸣。老师们一致认为,以后要多多支持支部活动,交流各方面的最新认识,密切彼此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