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以参与式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教学模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走出教室,接触社会现实,运用所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自己的知识、能力和公众服务意识。
本学期,我院依托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的“社区法律赋能诊所”,配合今年7月1日生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实际状况,选择“老年人权益保护”为法律诊所的内容。3月11日,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万洪教授亲自参加开班活动,并以“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势和方法”为题做了主题演讲。我院法律诊所项目的孟红、虞青松、单平基、董国珍老师和24位学生参加了开班活动。3月12日,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陈风老师演示了诊所教育的方法,特别强调了学生的参与和分享。师生均感获益匪浅。
法学院
201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