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一项综合评价,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包括学生自评、班级评定、辅导员评定和组织评定四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考考评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3级除外);
2、学生自评阶段:由学生填写《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表》(由院系保存)并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自评,时间安排:8月21日-8月25日;
3、班级评定阶段:由辅导员带领班级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月26日-8月28日;
4、辅导员评定阶段:由辅导员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月29日-9月3日;
5、组织评定阶段:由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核,时间安排:8月29日-9月3日。
法学院学办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