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鸿志教授分别应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之邀,参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江苏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草案论证活动,就行政法治建设领域中的前沿问题发表重要论证意见。
2月26日,由江苏高院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调研座谈会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及来自江苏、上海、浙江等法院系统和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近三十人参加会议。论证会上,我院孟鸿志教授围绕最高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保障和引导行政案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就如何切实推进新《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立案登记制度等发表重要意见,得到与会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同志的认可。
4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修改稿)论证会,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证会。论证会上,我院孟鸿志教授就《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修改稿)发表了主要意见,得到与会专家和省法制办负责同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