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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由我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璇副教授担任翻译。刑法教研室全体教师以及全院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一起聆听了讲座。讲座现场座无虚席,互动热烈,气氛高涨。
秩序是人类社会永恒的命题,法律与秩序具有天然的关联,通过秩序来洞察法律现象才能精准地把握法律的本质。同时,音乐之所以称之为音乐,是因为乐音相和,而不同大小、高低和强弱的音符之所以能演奏出悦耳的音律,也正是因为音乐中也存在其固有的秩序。这场讲座通过从不同视角对秩序这一基础而又高深的范畴进行刻画,不仅让同学们对法律的本体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且帮助同学们开阔了思维。
在第一环节,魏博雅教授以《论欧洲音乐中的秩序概念》为题做了精彩的演讲。魏教授从选题的缘起切入,具体阐释了通过音乐课程实现教育的可能性。魏教授认为,不同的音乐能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当我们清楚地了解音乐的客观震动和人内心主观感动二者之间的区别后,就能找到“音乐如何教养人民”的答案;同时,乐音系统的结构是协调的,音乐也是存在数字秩序的,甚至天体有条不紊地运行也表征了宇宙音乐是和谐的,我们在把音乐视作艺术的同时更要重视它的文化教导意义。
在第二环节,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论欧洲法学思想中秩序的概念》为题做了精彩的演讲。金教授首先从概念上对法和秩序这两对范畴进行了深入地解析和比对,进而又对古希腊罗马的自然法概念做了详尽地梳理。在大致勾勒出法和秩序的核心理念和发展脉络后,金教授从制止暴力缔造和平环境、建构自由秩序、确保社会安全、提供相互合作的行为空间和促进社会融合等五个方面重点论证了法的秩序功能。
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问、畅所欲言,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也对问题逐一做了详尽的解答。最后,在刘艳红教授的精彩总结与点评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与魏博雅教授联袂奉献的这场学术盛宴拉开了我院“十周年院庆系列讲座”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