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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会场)
(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主持开幕式)
在开幕式上,孟鸿志教授首先简要报告了立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和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与会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会议承办方东南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的谢意。胡会长特别强调了地方科学民主立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针对2015年修订后的《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的新情况,指出当前人大的立法工作重点已经从国家立法转向地方立法,我们正在迎来地方立法的高潮,地方立法将成为普遍现象。为了做到地方立法不重复、有特色、好执行,真正对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发展起到有效促进作用,需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研究,解决好立什么法、为什么立、由谁来立、怎么立、立法效果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发起并经江苏省法学会批准设立的立法学研究会,正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顺应了立法发展需求,也为汇聚立法人才,加强和促进我省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智库。他充分肯定了东南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复建以来在学科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积累的丰富经验和研究成果,相信在东南大学法学院的牵头组织下,立法学研究会一定会为我省立法工作贡献重要的智慧力量,进一步促进我省立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繁荣发展。同时认为本次年会确定的“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践”主题,与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促进我省地方科学民主立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围绕年会主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会后继续展开更加深入的系统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贡献应有的力量。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讲话)
特邀嘉宾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专程到会祝贺并代表省外兄弟研究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辞。他提出合作是发展的前提,不仅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以及不同学科之间的合作,还要加强省际之间的合作,只有合作才能更好促进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代表省内兄弟研究会也专门致了贺辞,他强调江苏省法学会所属的研究会今后要互相支持,加强合作,希望立法学研究会高举“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 的旗帜,坚持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江苏立法之路。
(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致辞)
(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致辞)
最后,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佑勇教授代表学校致辞,他首先对立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致以祝贺,对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代表表示热烈欢迎,特别对远道而来的省外嘉宾表示感谢,并向与会者介绍了东南大学及其法学院的发展近况和目标,通报了东南大学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江苏省重点学科的最新情况。周校长强调,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和法治建设的先行区,迫切需要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同时,江苏在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方面的实践经验与制度创新值得深入研究、总结和推广。立法学会的成立正逢其时,对凝聚理论与实务力量,繁荣立法学研究,服务江苏地方立法需求,推动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他期待东南大学法学院各位同仁牢牢抓住契机,紧密围绕地方人大和政府立法规划,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智库功能,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项目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并推动法学院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全面发展。最后他代表学校对江苏省立法、司法与行政主管部门对东南大学的长期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对法学界的各位同仁、专家学者、尤其是兄弟院校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特别对省法学会将立法学研究会依托东南大学法学院表示诚挚的感谢,周校长表示东南大学将不遗余力地配合、支持省立法学研究会的各项工作,推动立法学研究会的建设与发展。
(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佑勇教授致辞)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的选举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主持。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顾虎明代表省法学会宣读了《关于同意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批复》,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章程》,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当选为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同时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的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当选为秘书长,龚向和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陈道英副教授、张雪莲老师、刘红老师、刘启川老师以及沈定成、孟星宇、李玉洁博士生当选为理事。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主持理事会选举,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顾虎明宣读批文)
(通过研究会章程)
(选举研究会理事会)
(新一届理事会班子)
孟鸿志教授作为新当选会长代表研究会提名聘请了周佑勇教授、高建新副主任、刘旺洪教授三位专家为研究会的首批顾问。接着他发表了热情洋溢的会长感言,他首先对立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和新当选的各位理事表示祝贺,并特别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院长感谢社会各界和朋友对立法学研究会和东南大学法学院的支持。他强调立法学研究会应具有特殊的研究意义、研究优势和研究特色,加强立法研究与立法参与,是贯彻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立法学研究会责任重大,研究会应当秉承服务和助推国家和江苏地方立法的宗旨,着眼于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立法学不应仅仅局限于传统法理学意义上的立法学,也不同于各单一的部门法学,立法学是立法理论与立法实践之学,立法学研究会应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优势和特色,致力于最大程度地团结和凝聚全省法学界、法律实务界的有识之士,加强与省内外兄弟研究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大家相互交流学术、团结协作、共创成果的重要平台。
本次年会学术研讨的主题为“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由嘉宾报告和四场专题报告组成,专题报告分别为立法理念与机制、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
嘉宾报告环节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和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金国坤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地方立法的理念与制度创新》和《行政组织立法问题研究》的精彩报告。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作了精彩点评。
(肖金明教授、金国坤教授主题报告)
第一专题“立法理念与立法机制”研讨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建阳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上官丕亮作了题为《地方立法应有宪法思维》的报告;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玉山作了题为《调整执政党与立法之间关系的规范模式》的报告;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祥华教授作了题为《较大的市立法评估制度研究》的报告;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峰振作了题为《论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草案制度》的报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教授李小红作了题为《第三方主体参与法案起草工作的审视》的报告。本专题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处长扬子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李栗燕教授担任评议人并进行了精彩的评议。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建阳主持第一单元研讨)
(上官丕亮教授专题报告)
(曾祥华教授专题报告)
第二专题“地方立法(一)” 研讨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朱建新主持。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炳烁代表刘同君教授作了题为《论地方立法权扩容的意义及其风险类型》的报告;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业作了题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运行现状之考察》的报告;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敏作了题为《推进设区的市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的报告;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曾凡证作了题为《新<立法法>实施过程中地方历史文化保护制度的完善》的报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讲师印伟作了题为《我国残疾人旅游权利保障的立法研究》的报告。本专题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苏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胡伟华担任评议人并进行了精彩的评议。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建新主持第二单元研讨)
(江苏博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丽专题报告)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点评发言)
第三专题“地方立法(二)” 研讨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院长刘爱龙教授主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俞宏雷作了题为《地方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实践与机制完善》的报告;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处处长娄正前作了题为《“镇江香醋”知识产权保护平衡论--<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立法思路解析》的报告;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席超作了题为《地方立法中利益协调问题研究--从指导案例5号出发》的报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科员耿立昂作了题为《司法鉴定管理地方立法疑难问题探究》的报告;江苏省发改委主任科员黄韦华作了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语境下的政府投资立法问题思考》的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严冬对此专题进行了精彩评议。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爱龙教授主持第三单元研讨)
(镇江市人大法工委娄正前专题报告)
(江苏省发改委黄韦华专题报告)
第四专题“行政立法与其他”研讨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主持。南京审计大学刘爱龙教授作了题为《新一轮审计法修订完善问题探析》的报告;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邹焕聪作了题为《辅警立法中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为分析样本》的报告;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树良作了题为《内部行政规则的外部效果及问题点--以“限购令”为切入点》的报告;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孟星宇作了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困境与变革--以城市交通规划信息公开量化研究为路径》的报告;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尤永盛作了题为《“国庆日”立法的理论思考》的报告。本专题由东南大学法学院龚向和教授和江苏警官学院孟卧杰教授担任评议人并作了精彩评议。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登峰主持第四单元研讨)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孟星宇专题报告)
(东南大学法学院龚向和教授点评发言)
会议闭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煜兴副教授主持,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春业教授对全天的学术讨论作了精彩的专题述评,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春莉宣读了获奖优秀论文名单。最后,大会在孟鸿志会长的闭幕辞后胜利落下帷幕。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春业教授专题述评)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春莉宣读获奖优秀论文)
(文字编辑:张彧、张亚楠;图片编辑: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