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长三角地区行政法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

发布者:李波发布时间:2016-11-26浏览次数:2062

    20161123,首届长三角地区行政法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共八家法学院的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代表出席会议,我院孟鸿志教授及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孟星宇、张彧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秘书黄娟博士后主持,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博士点负责人章志远教授代表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科致辞。

本次会议包括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和博士生治学经验交流两个部分。在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阶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黄学贤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郑春燕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朱芒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潘伟杰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登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太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章志远教授、我院博士生导师孟鸿志教授分别就所在学校行政法博士点招生与培养情况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在博士生治学经验交流阶段,我院博士生孟星宇、张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王晓强、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苗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颜冬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徐大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张牧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雷庚分别从收获与困惑两个方面交流了各自的心得。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魏琼教授主持博士生阶段的讨论,并对各校博士生的交流发言进行了点评。

八校与会师生围绕长三角行政法博士生培养达成了以下两点共识:一是行政法博士生培养既要立足经典阅读,也要深入观察实践;既要解决中国问题,也要具备世界眼光。作为京外行政法学重镇的长三角地区,八所院校应当建立固定的交流机制,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升行政法博士生培养质量,提高长三角地区行政法学研究水准。二是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应当树立远大志向,勇于直面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原创性的学术命题,引领中国行政法学研究走向新的境界。(张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