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论坛(长沙)于2016年11月26日至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环境诉讼的特别程序探索”,由中南大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南大学环境司法研究中心承办。此次会议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环保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贵州大学、日本大阪大学等单位知名教授、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人士各界代表参会。
我院刘明全副教授作为特邀代表参会,并就“环境诉讼禁令制度的法理与司法适用”于论坛“环境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阶段做了主题发言,并同与会者进行了深入交流,获得了良好反响,有利于扩大我院环境法专业的影响力。
据了解,中南大学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助理张宝担任该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