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下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李勇应邀莅临我院讲学,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九龙湖校区模拟法庭做了题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的专题讲座,该讲座系“检校合作学术讲座项目”。我院副教授梁云宝担任主持人,司法实务界人士、我院刑法教研组部分老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共同聆听本次讲座,讲座内容理论与实践并重、案例生动形象,令观者获益匪浅。
讲座伊始,李勇副检察长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行医罪的最新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指出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困难之处。李检指出,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在认定过程中如何区分事实与责任,这些问题都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一定的混乱。紧接着李检举了两个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讲解。其中第二个案例法院的认定与法学界某著名教授的观点大相径庭(二者分别主张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由此,李检引出需要探讨的第一个探讨的问题: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
讲座中,李勇副检察长指出了必然因果关系在实务案例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只片面看待客观世界中的必然联系、把必然联系与因果关系混为一谈、否定了因果关系的复杂性等。李检结合去年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和商检失职罪的相关实务案例证明上述观点。对于相当因果关系说理论,李检同样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指出其缺陷,即脱离司法实际,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合二为一。由此,李检引出了今天讲座的核心部分——客观归责理论。
李勇副检察长通过讲解客观规则理论的两大动力,即学界限定条件扩张说的努力以及哲学层面新康德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论述了客观归责理论的两大核心:风险和防范。同时,结合实践案例演示理论适用的三大步骤:是否创设了风险、是否实现了风险、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讲座中,李检详尽阐述了客观归责理论区分归因和归责的优势,并由此强调,因果关系的判断要将事实与价值进行区分,结果无价值理论与客观归责理论核心思想并行不悖。
最后,讲座在梁云宝副教授的精彩点评与总结中圆满落下帷幕。此次讲座长达三个小时,内容极其丰富、实践与理论充分结合,更有大量案例供大家交流探究,同学们受益匪浅。(文:相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