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任丹丽老师参加“民法典·人格权法暨合同法立法研讨会”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17-07-20浏览次数:766

为进一步完善未来民法典体系,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民法典·人格权法暨合同法立法研讨会71516日在武汉召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蒋惠岭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吕洪涛副厅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近6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院任丹丽副教授应邀参会。

王利明教授牵头起草的人格权编专家建议稿,有望年底提交给相关部门。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如何处理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的关系、如何应对科技发展对人格权保护的挑战、如何理解一般人格权、如何划分人格权权利类型以及具体人格权、人格利益的保护等热点问题任丹丽老师与其他专家学者一起,针对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合同总则立法中存在的22个问题尤其对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立法价值取向规制范畴、强制缔约、无名合同有名化、合同解除的效力及解除权的行使主体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