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交流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527

2017103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高其才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现代法治建设中的习惯法”的学术报告。

高其才教授首先界定了所讲习惯法的概念,特指“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的总和”,即非国家法范畴的习惯法。然后分别从三大方面进行讲解:一是现代法治建设中习惯法的存在;二是现代法治建设中习惯法的价值;三是现代法治建设中习惯法的容纳。在报告中,高其才教授展示了大量丰富的田野调研图片及相关案例资料并且现场示范,以现身说法使在座师生对习惯法的存在、价值及容纳问题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报告结束后,高其才教授与在座师生进行了交流,并就学生提出的“习惯法和国家法的矛盾冲突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指出应以国家法为中心,具体实践中则分对象、看情况、按阶段及相互协商来解决彼此冲突问题。据此,进一步指出当前趋势是现代法律已考虑到现实情况需要,开始慢慢吸收习惯法中的合理部分。为此,高教授总结说,习惯法具有规范性、文化性、内生性和适应性。在中国现代法治建设中,应当正视习惯法的客观存在,发挥习惯法的积极功能,传承习惯法的文化脉统。接下来,高教授又特别对我院法理学教研室各位老师撰写的科研论文进行了指导,对于每篇论文都提出了切实而具体的修改意见,各位老师深受启发,获益匪浅,极大促进了法理学教研室的整体科研水平。

高其才教授此次来我院讲学交流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我院师生的法理学基础,提高了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能力。(文:刘丹丹;摄像: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