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巡回法庭召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学习交流会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1002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精神,3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组织召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学习交流会”。三巡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王旭光,分党组成员、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马永欣出席会议。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登峰、蔡道通,江苏高院行政庭庭长朱建新,我院法律研修学者、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行政法事务部部长周游博士,三巡主审法官王晓滨、耿宝建及部分法官助理、实习生参加会议。

王旭光指出,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将对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产生重要和深远影响。按照最高法院有关进一步做好《解释》学习和贯彻工作要求,三巡组织召开此次专题学习会议,旨在全面疏理《解释》主要内容,深刻把握《解释》若干重要制度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整体质效水平。要认真学习江必新副院长有关《解释》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和贯彻执行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解释》指导思想;要全面掌握《解释》的主要规定和重要制度安排,统筹兼顾诉权保护和规制滥诉;要将贯彻执行《解释》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相结合,援引具体法律条文和《解释》规定,要始终坚持符合立法目的、原则和原意;要聚焦新制度新规定及时归纳总结审判经验,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意义的诉讼规则,进一步统一巡回区行政案件裁判标准。

此次会议创新性地邀请了参与《解释》制定的主审法官、巡回区高院资深行政法官、高校专家学者以及曾有多年法官职业经历后长期服务于政府法治一线的律师代表参加座谈,既是一场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会,也是一堂生动的学术讲座。与会专家学者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同组成部分的多维视角,分别从《解释》若干亮点、难点和痛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制度发展、机构改革与行政诉讼法实施、《解释》核心条文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充分交流,并对三巡法官助理提出的问题加以解答。学习交流会吸引了20多位年轻法官助理和实习生自愿参加,他们均表示受益匪浅,对这种形式活泼的交流会非常赞赏。

下一步,三巡将继续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进一步理清《解释》的体系脉络以及《解释》各有关条文的内在联系,促进对《解释》各项新制度、新规定的有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