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市召开“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实践研讨会”,我院刘艳红院长和李川教授应邀出席。这次会议是刘艳红院长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局朱为民局长牵头的、我院与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项目”的中期成果研讨会议。会议以南通及通州经验为样本,针对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的中期进展情况进行的全面总结和交流。江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局副局长沈叶波、南通市司法局局长缪平、通州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等各级领导以及南通各区(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刘强教授参加研讨会,会议由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强主持。
研讨会伊始,李学义书记致辞热烈欢迎课题组理论专家莅临指导社区矫正损害修复试点工作,并代表通州区区委政法委聘请刘艳红教授和李川教授为“综合治理-损害修复”专家,向其颁发聘书。
李川教授随后发言,以南通经验为样本,总结分析了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的创新性进展和成果特色。李川教授认为南通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试点工作创新方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契合社会安全与和谐的理念,体现了损害修复理论的创新研究成果:损害修复理论和实践着力摆脱社区矫正教育空洞化和形式化的问题,改变仅从服刑对象思考的单一逻辑思路,创新教育理念;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创新形成了社会接受融入、被害人补偿参与、犯罪人顺利复归的三大复合目标;进而在修复方法、分类矫正都富有创新举措;未来工作中应进一步注重加强科技化手段的应用、更全面理解“四个层面”、深入挖掘分类评估措施,提升修复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五位社区矫正工作实务代表发言后,刘艳红教授对南通经验在理论上予以关键点评指导。刘艳红教授指出南通经验体现出被害人保护、分类矫正、社会组织参与领域的“三个领先”,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会服务、社会参与等关键环节都有不少创新。针对未来进一步推进工作,刘艳红教授提出损害修复工作实行制度化,将损害修复纳入社区服务、社会帮扶等领域,并深度融合;推行分类项目化,对损害修复领域的需求和活动进行归纳分类,建立和完善项目化运作模式;运用系列文书制,体现庄重的仪式感,强化损害修复的效果;组建矫正小组作为基本纽带,完善社会帮教修复,实现服刑人员顺利复归;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将损害修复实现信息系统化,构建多方参与的咨询和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智慧矫正。
两位理论专家的精彩发言和点评得到与会领导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一致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沈叶波局长和缪平局长衷心感谢两位教授不辞辛劳的精心指导,希望司法行政机关与东大法学院强强联合、紧密合作,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在更新理念方法、创新评价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开创依法矫正、科学矫正、精准矫正新局面!
据悉,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开展一年来,在刘院长的部署下,我院课题组专家先后到南京市栖霞区、江宁区、南通市、苏州市、扬州市、昆山市、建湖县等多地就社区矫正损害修复试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参与社区矫正实务工作者与理论专家现场交流座谈会,在总结归纳各地试点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着力进行理论升华和成果本土转化,推进统一修复方案的制定,探索出一套科学化、系统化、高效化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完善。(供稿:刘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