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聘用王太高等同志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的通知》(宁人常办[2018]26号),我院顾大松副教授和刘启川副教授同时获聘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
7月16日下午,顾大松副教授和刘启川副教授参加南京市人大举行法律助理培训会,认真学习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同志和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同志授课内容,将依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力量。
发布者:李波发布时间:2018-07-27浏览次数:989
根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聘用王太高等同志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的通知》(宁人常办[2018]26号),我院顾大松副教授和刘启川副教授同时获聘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
7月16日下午,顾大松副教授和刘启川副教授参加南京市人大举行法律助理培训会,认真学习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同志和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同志授课内容,将依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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