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上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在我院九龙湖校区模拟法庭盛大开讲,讲座题目为《战争、和平与宪法共识》,由我院汪进元教授主持。
韩大元教授首先指出当人类进入风险社会、全球化时代,宪法的理念、功能、哲学基础以及规范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宪法的功能应上升到如何防治战争的爆发,继而引出本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的最高价值理念是和平,宪法的最高哲学基础是捍卫和平,战争、和平与宪法价值冲突以及如何用宪法维护和平四个部分。首先,韩大元教授旁征博引,通过对我国54年宪法、82年宪法以及日本等国家宪法条文的分析,指出现代各国宪法规范都体现着和平理念。进而从宪法内在地蕴含和平理念、宪法制定目的是实现和平、宪法价值的基础是人类和平生活以及宪法公共性的基础是和平机制的建构来论证宪法的最高哲学是捍卫和平的观点。然后围绕“战争、和平与宪法价值冲突”问题展开论述,指出当下人类冲突主要表现为不同文明背景的民族、国家在综合实力竞争中表现出冲突与对抗,现代科技与军事力量增长等因素为世界和平带来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宪法生活的脆弱与和平的可期待性之间冲突。面对这些冲突及冲突导致的不良影响,应以宪法共识维护和平、防止战争。具体包括:(1)树立人类主体性的基本理念,捍卫人类主体性,确立地球文明意识;(2)社会正义与战争的“非人道性”,申言之,通过对和平理念的尊重和普及形成具有独特的力量,并构成真正的精神动力源泉;(3)促进维护和平的宪法机制,并保障其有效运转;(4)维护立宪主义体现的和平理念,参与全球治理;(5)发挥宪法对外交权的合理调控,合理平衡宪法与公约的关系;(6)以理性的态度来应对现代科技发展所带的影响。最后韩大元教授指出“只有宪法共识才能应对人类社会的挑战”。
韩大元教授对宪法功能、宪法与战争、和平的关系独到而深刻的分析引起了在座师生浓厚的学术兴趣。大家围绕“宪法功能”等问题和韩大元教授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我院此次学术讲座的成功举行,对增强宪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供稿周苏湘,摄影顾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