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长江学者论坛第六期劳东燕教授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2757


    2018年9月14日下午,东南大学法学院为广大师生打造的系列讲座之劳东燕教授讲座专场在东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劳东燕教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讲座由欧阳本琪教授主持,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认真聆听。

    劳东燕教授以“网络时代的刑法理论”为题,为同学们讲解了刑法理论的适用与发展应该如何与当前的网络时代相匹配的问题,劳东燕教授从四个方面对网络犯罪的基本特点与应对思路进行了全面介绍。其中四个方面分别为:

    一、网络时代犯罪的特性与根本问题。劳东燕老师认为,目前,网络犯罪呈现出以下三个突出特点:其一,以计算机系统作为侵犯对象;其二,以网络作为最基本的犯罪工具;其三,犯罪行为对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了巨大冲击。劳东燕教授认为其存在的根本问题包括:第一,对于虚拟财产的侵犯层出不穷,既有的财产犯罪体系无法妥善应对;第二,传统刑法理论无法对侵犯使用权的犯罪行为进行合理评价;第三,在行为方式与危害结果方面,与传统犯罪存在诸多差异;第四,信息网络时代创造了新的保护法益。这些问题本质上是风险规制和权利保障、法的自主性(安定性)和回应性之间的问题。

    二、网络犯罪对刑法理论的冲击。劳东燕教授认为现在刑法理论体系需要向社会理论开放。在刑法总论方面,应当合理限定刑罚处罚范围。其一,传统的以意志导向与结果导向的故意理论有待反思。其二,容许风险规则的使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其三,共同犯罪理论也在网络时代受到影响,共犯从属性说受到挑战。其四,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其五,网络时代行为方式的多样化与复杂化,使得罪数论与竞合论同样受到冲击。其六,网络犯罪对管辖权的冲击。其七,网络犯罪新形式对传统犯罪定量因素的影响。而在刑法分论方面:对于“机器能否被骗”的争议愈发突出;财产犯罪中占有概念的抽象化使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分等相关更为复杂等。

  

    三、刑法体系对网络犯罪对刑法理论的冲击如何应对。为了应对网络犯罪带来的新特点与新问题,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做出了相应调整。就立法而言,刑事处罚的启动时点明显提前,法益保护原则由此日益蜕变为积极的一般预防。在司法实践层面,为了应对互联网犯罪,填补处罚漏洞,甚至扩张打击范围的司法解释相继出台。劳东燕老师认为,上述对于网络犯罪的应对策略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对于网络犯罪规制,现有立法欠缺系统一致的整体战略。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社会的控制思维,立法中的风险分配意识的缺乏。

    四、网络时代刑法应对网络犯罪所应有的理念。劳东燕教授认为应对理念应该在安全和自由之间达到平衡,从控制思路向保障思路方向转变。其中包括刑事立法与刑事理论的关系重构,刑法司法应考虑预防目的,以及刑法解释应考虑目的导向等方面。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主动提问,劳东燕教授对提出的问题都做了认真而严谨的解答,这让同学们更加透彻的了解讲座的内容,获益颇丰。

  

    最后,欧阳本琪教授对讲座进行了高度的总结和优秀的点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讲座对开拓我院师生的视野,提高我院学生的学术造诣,增强我院学生刑法学习的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撰稿:杨宏伟 ; 摄影:严芷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