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约翰.罗杰斯(John Rogers)于2017年12月1日为我院师生进行了题为《全球化及合同法全球化》的精彩演讲,戴庆康老师主持并翻译。约翰.罗杰斯教授以自身特有的全球经济史学术背景,深入浅出为我院师生揭示全球化的复杂问题。该演讲内容主要分为全球化、世界法律体系的差异、合同法的未来、全球化的未来和你们的机遇与挑战五个部分构成。演讲结束后,约翰.罗杰斯教授与同学们进行热烈活泼的互动讨论。
约翰.罗杰斯教授认为,随着全球文化、人口、经济关系的加深,全球化一般定义为:全球化是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全球商品和服务的实现市场自由分配的过程。在历史上人类经济活动曾是相互分离孤立的自给自足经济形式,但今天基本上全球国家都是相互联系的独立且依赖的经济形式。全球化推动的主要原因有:通信技术的发展、运输工具的提升、自由贸易国际条约的达成、金融银行业的发展使得超大额财富转移成为可能、跨国公司的成长。全球化给世界带来前所未深刻影响:全球食物供给增大、分工带来的工资和技术在南北半球的非平等化、文化同化、生态破坏和反全球化持续增长的呼声。全球化在历史上的起始时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全球化可以追溯到古代苏美尔文明与印度恒河文明建立的贸易联系,丝绸之路、西方大航海时代就是古文明之间贸易联系的必然发展;另一种观点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全球化始于二战后。
约翰.罗杰斯教授进一步指出,二战后的全球化是在以下方面进行:经济层面减少国家间贸易壁垒、社会层面提高的信息交流速度(如因特网、社交媒体网络)和政治层面国际共同合作。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共享的二战后的全球化基本经济模型特征是:开放各国货物服务市场、制定保证开放的国际公约、允许资本和企业跨国界流动、鼓励科技创新和信息传播。战后的全球化推进过程极大的改变了人类生活水平,使得成千上万人口摆脱了赤贫。然而,该经济模型在今天每一个方面却正在备受攻击和挑战: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被反全球化势力打压;信息自由传播被私有权、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困住了手脚;全球人员自由流动因被保护主义情感所限制。WTO多边贸易谈判除在二战后取得瞩目成功,但现在受反全球化影响难以形成新的成果。我们发现了一个全球化转移的现象:推动全球化的旧动力点衰落了,但推动全球化的新动力点产生了—--中国。根据一项研究结果,全球化的动力点从西方转向东方,中国已经成为推进全球化的中坚动力。
约翰.罗杰斯教授概括道,中国政府既推动全球化的同时又进行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这一点体现在对待外资政策倾向:限制劳动密集型进入国内,鼓励高科技研发。根据数据统计,全球500强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分布密度中,中国分布最多,数据显示2010年有54家分布中国,预计到2025年跨国公司将增加到120家。2016年中国对外投资总额达到161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推进全球化的一颗冉冉升起新星。全球化能够继续进行是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尤其在中国“一带一路”的推动下,全球化将会以新的形式继续深化,未来充满机遇挑战,未来社会将在政治经济文化发生巨大改变。例如,未来人工智能将在一定程度解放劳动力,释放更多自由贸易元素。在全球化的法律方面,世界两大法系的将融合更新,例如由block chain(区块链)技术支撑的“智能合约”,即实现合同法的全球化。对于生活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的每一个人来说,我们既要接受繁荣的机遇,也要学会应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