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级法学硕士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551

201934日,东南大学法学院18级学硕党支部召开党委例会,会议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开展了支部的民主评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李吉映主持,18级法学硕士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党支部书记李吉映首先布置了本学期的支部工作计划和学习任务,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要强调了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上起积极的带头作用,遵纪守法、踏实做事、恪尽职守;并强调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旅行义务,积极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随后,支部成员首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员的自我要求、工作作风、思想动态、发挥作用进行自我批评、做出自我评价,同时根据党员同志在2018年特别是上一学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由支委带头,每个人结合具体的事例深入开展,会议进行十分顺利。在党员互评环节,采取分组进行的方式,各党小组单独召开座谈会,每一名党员均由组内其他党员逐一进行评价,将发言情况记录到评议表中。作为本次评议工作的记录载体,完成相关事项后将放入党员档案中,以提高大家的重视程度。


最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东南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文件》东大委[2019]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党支部对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开展,李吉映同志首先向全体参会人员说明了民主测评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包括个人陈述民主投票公开唱票、统计结果等。将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日常表现情况,确定每名党员的层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支部书记将《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党员民主测评表》以及《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每一位党员,党员严格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对支委及全体党员进行了评议,会议圆满结束。

  

林泽承

陆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