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教授等应邀参加“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教育法学理论与实践回应”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9-04-25浏览次数:1267

2019年4月20日,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和《东方法学》编辑部在湖南佳兴世尊酒店成功举办“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教育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回应”研讨会。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龚向和应邀率团代表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参加并作主题发言。


来自东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中国高教研究》、《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思想战线》、《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等单位的六十余名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共同就“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徐靖主持。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蒋建湘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炼红教授代为宣读),《东方法学》编辑部主任胡鹏研究员,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平研究员分别致辞。


龚教授以《学术规范的功能定位、合理限度及其法律制度体系建构》为主题进行了发言。首先龚教授对学术失范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进行了辨析,认为学界对于学术失范行为层出不穷原因包括主体自律不足、权利泛化以及学术规范法律保障缺失等三方面的原因。因此,学术规范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功能多元而且突出,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层次即文本规范的浅层功能、学科发展与学术规范的中层功能以及逻辑思维和意识形态的深层功能,并进行了精细化阐述,而后提出从外部保障和内在目的两个方面界定学术规范的合理限度,最后提出学术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建构——强化《宪法》对学术规范法律制度体系建构的引领作用,完善《刑法》《著作权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升相关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至部门规章。龚教授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大家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


我院张颂昀博士以《从翟天临实践看学术剽窃的认定标准》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她认为论文重复率不能与学术剽窃挂钩,要构建同行评价的学术剽窃审查机制。学术剽窃认定标准是以尊重学术规范为宗旨,保护范围是思想和核心表达。


本次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展开主题研讨经过二十余场主题发言和评议,会议在充分、友好的思想交流中圆满结束我院博士生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原新利、唐淑艳、张颂昀、魏文松一起参加了全部主题的研讨,并与参会学者围绕教育立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