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下午,东南大学法学院第十场“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五楼大数据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区域行政法治协同中心协办。本次沙龙主题为“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内部报告制度司法效果的实证考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伟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教授担任与谈嘉宾,我院肖冰教授担任主持人。国际法教研室的部分师生参与了本次沙龙。
在对沙龙的主题展开讲解之前,沈伟教授首先介绍了两个研究背景:其一,方法背景。沈伟教授以欧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实证分析研究结果为例,认为,实证分析或者说以计量、统计为路径的研究,可以为法学研究提供崭新的研究视角,并揭示原则和规则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状况;其二,问题背景。沈伟教授认为,研究问题应当“小题大做”,截取涉外仲裁执行制度的司法效果这一问题,考察我国“自上而下”制度体系下司法实践的有效性。
沈伟教授从“论文背景”“研究内容”“回归分析”“结论”四个方面展开对沙龙主题的介绍。就论文背景而言,为抵制和克服地方法院在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的地方保护主义,1995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相关问题的通知》设定了涉外仲裁执行的内部报告制度,但这种内部报告制度在约束地方保护主义方面的有效性还未能得到实际检验。面对国外学者、当事人对中国地方法院涉外仲裁地方保护主义的质疑,以实证分析方法剖析这一问题极有必要。
沈伟教授从“研究问题提出”“研究设计”“数据分析”“结果”“结论”五个方面全面展示了研究内容、研究路径及研究方法的应用。从“地方保护主义是否真实在案件中出现”“如果真实存在地方保护,最高院的通知能否解决”这两个问题出发,截取98个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得到“涉外仲裁执行中,外国当事方能得到更好保护”这一结果。通过对这一结果的回归分析,排除相关性低的变量,留取五个相关性明显的变量。通过对五个相关性明显变量的分析,最终发现影响涉外仲裁执行的客观五要素中并不包含地方保护主义要素。基于这一实证结果,沈伟教授从历史等角度解读了国内外学者对保护主义误读的原因,并为集权化背景下司法改革路径提出新建议。
针对上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沈伟教授同样予以反思,认为研究数据体量小、数据不透明等因素会导致数据完整性、可获得性和稳定性会具有一定瑕疵,同样会影响研究的质量,这是数据研究的通病,也是本研究可能会存在的问题。
作为本次沙龙的与谈嘉宾,彭岳教授对沈伟教授的讲解予以评价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
彭岳教授认为本次讲座信息量大,讲授内容的同时,更多地提及了英美实证主义方法论。这种实证主义方法更倾向于社会学领域计量学研究,注重数据分析,在理论无法匹配数据研究结果时,主张修改理论以使得数据更具有可预测性,使得法律朝着“统计学家的法律”方向发展。作为传统教义法学研究学者,彭岳教授提出实证分析注意数据固有缺陷的同时,应当考虑不同角度、不同背景的数据解读会直接影响研究质量。从历史中抽离出的单纯数据,没有了时间的延续感,是否会丧失法律特有的历史感与时空感?相较于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注重分析“是什么”,而不是分析“应当是什么”。在中国法律制度“是什么”尚未达到英美制度的完备程度的现阶段,更应当考虑“应当是什么”。当然,对于研究者来说,更好的研究模式是在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背景下,又具有数据分析能力。
针对沈伟教授的讲座内容,国际法教研室师生也一一发问,并引发关于教义法学与实证法学的热烈讨论。肖冰教授对本次沙龙内容做总结发言。
肖冰教授提出,本次沙龙内容给自己带来了“冲击”:其一,沈伟教授的研究从国内到国际、从实体到程序,既有共性问题又有特殊问题;其二,在方法论上,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的转变,以量化视角提供分析问题的新方法;其三,定量分析的研究结果让人反思教义法学研究与实证研究结果的差异性。肖冰教授认为,数据选择的偏好和变量设计的先验主义不可避免,不同话语体系下的制度生态会成为影响数据回归的重大因素,实证研究的数据显示的是现象,在现象与真相之间,现象是果,真相才是对源头的溯及。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之间并不具有优先级,谨慎评价自身学术背景,做自己擅长的事才是研究之道。至此,本次沙龙圆满结束。
(文字:杲沈洁 图片: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