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东南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1614

    2019年10月19日,由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榴园宾馆隆重召开。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二级调研员顾虎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台湾工程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黄立,台湾工程法学会副理事长、台湾政治大学总务长、法学院教授颜玉明,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江苏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陆军,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陆惠民,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沙永春,国家税务总局干部进修学院副院长、教授辛连珠,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宗宇,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以及来自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国家税务总局干部进修学院、重庆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财政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内外若干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叶树理教授主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陆惠民教授,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共同为开幕式致辞。

  我院刘艳红院长为开幕式致辞

    随后进行的是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的理事会会议。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黄喆教授就研究会换届人员情况、名单进行介绍,并对本次年会筹备工作作出报告。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顾虎明研究员宣读了江苏省法学会的批复。经与会人员现场表决,一致通过了新一届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人员名单。

    开幕式第三阶段为主题演讲环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黄立教授分别作了题为“绩效型政府采购制度的构建”和“解析台湾地区政府采购争议的调解制度”的主题报告,与在场嘉宾分享各自研究成果。


清华大学于安教授作主题报告

    进入主题研讨环节,由江苏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陆军主任主持。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主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宋宗宇教授分别作了富有深度的主题发言,并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教授和河海大学法学院陈广华教授进行精彩与谈。

    随后会议围绕“工程全周期与法制全周期介入”、“工程争议法律问题”先后进行了两场专题研讨。第一场专题研讨由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沙永春主持。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陈琪副处长、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吴虹鸥董事长、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与房地产系主任袁竞峰教授、国家税务总局干部进修学院副院长辛连珠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徐伟老师分别作主题报告。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朱斌、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树理担任与谈人。第二场专题研讨由南京市仲裁办副主任顾燕宁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肖泽晟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于泓庭长、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颜玉明教授、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孙宁连副主任、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张一雄老师分别作主题报告,由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易顶强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庆康担任与谈人。与会专家学者们深入探讨、分享学术前沿,献上了一场学术饕餮盛宴。


    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毛惠西主持了闭幕式,新当选的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于立深教授进行总结发言。于立深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并希望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能推动工程法学术研究,为实务提供更多理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