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重心长述人文关怀,妙语连珠谈法治良知 ——东南大学2019级“郭秉文文科试验班”之姚建宗教授法理课程圆满结束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456

2019113日下午、115日下午,我国著名法学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沈阳师范大学姚建宗教授,受邀作为我校第三届“郭秉文文科试验班”法理课程主讲教授,为秉文班的同学讲授了法治的人文关怀、法治与良知(良心)两讲内容。深秋寒意渐深,但同学们求知热情不减,一个个全神贯注倾听姚建宗教授语重心长述人文关怀,妙语连珠谈法治良知。



法治的人文关怀课程伊始,姚建宗教授就提出主体性是法治的核心向度,引起同学们的深入思考。接着,姚教授谈到技术、人伦与可能的法治异化危机,而且引用现实案例予以说明。接着,姚教授开始引入人文关怀的基本内涵,提到关于“人文”内涵的各种解说,并对之进行了总结。姚教授由此挖掘了法治的人文关怀的实质内涵,法治的人文关怀实质上是对真实的个人的价值与尊严、人格与精神的真情关切,其根本指向乃是个人的幸福生活。随后,姚教授从主体物质性需求、主体精神性需求两方面来讲授法治的人文关怀的权利展开,法治十分重视对现实的人的社会自由权利的确认与保护。最后,姚教授谈到法治的人文关怀的真实意义,并提出法治是真实的个体的人的共同的事业。姚教授循循善诱、深入浅出,让同学们对法治的人文关怀有了初步的了解。



法治与良知(良心)一讲中,姚建宗教授语重心长地谈到,健全的良知是真正的法治能够顺利地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在一个良知泯灭或者普遍缺乏基本良知的社会,真正的法治绝无立足之可能。随后,姚教授从良知(良心)与人及其生活的角度,谈及良知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指出良知也可能被滥用。接着姚教授介绍了来历史上的思想家对“良知”的基本认识,以及思想史上关于“良知”的概念界定,从而指出良知的核心内涵与情感基础。随后,姚教授谈及良知(良心)与法治的一般关系,并讲授良知的个人、社会、国家等三种基本类型。由此,姚教授从我国现实角度出发,谈到法治中国与“人民”国家的良知和“人民”政府的良知,指出在法治国家中良知是对主体的特别要求。最后,姚教授以当代中国法律人的法治良知实践和自我警醒两方面作为课程的结尾,从左宗棠践行的人生哲理,到张廷玉书写的“六尺巷”故事,姚教授告诉同学们要敬畏天理,敬畏法治,要有点智慧,别丧良心!通过姚教授的讲课,大家深感作为一名法律人所担的责任重大,切不可急功近利。



姚建宗教授的授课虽然没有课件展示,但是姚老师授课循循善诱、娓娓道来,带领同学们进入法治的理念世界。姚教授谈到,法治始终是以个体的人的人性和需求作为标准和动力,而马克思哲学对异化的批判,其出发点也正是人的本体性复归,目的就是解放人类的尊严与自由。因此,无论何时,法治的人文关怀、法治与良知都是不可或缺的。姚老师的授课思路清晰、环节紧凑,重难点突出设计合理,关注现实,向同学们传递出法律人所特有的人文关怀,同时还深入浅出,善于利用丰富的事例如平坟事件、杜培武案、赵作海案等说明道理,使得没有法学基础的秉文班同学也能理解法治的人文关怀和法治良知。在授课内容结束后,姚教授指出要批判地吸收学习他的观点,给同学们留出了充分的思考空间。

  文字:罗雪

摄影:超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