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金耀辉教授东南开讲:司法信息化中的人工智能:历史、挑战、实践与愿景

发布者:高地发布时间:2019-09-23浏览次数:60

    2019年9月20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金耀辉教授应邀莅临我院,以“司法信息化中的人工智能:历史、挑战、实践与愿景”为题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王禄生副院长主持。我院部分教师和本、硕、博部分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现推出本次讲座内容精撷,以飨读者。



   一、历史:AI发展

金耀辉教授首先回顾了人工智能(AI)发展的历史,指出人工智能是一门综合学科,综合了计算机科学、统计、脑神经和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知识。1956年,在首次有关人工智能的研讨会上,“人工智能”的概念被提出。1958年,在英国特丁顿镇,国家物理实验室思维过程机械化会议中提出了“法律科学的自动化处理”这一命题。人工智能与法律作为研究分支的诞生始于1970年《关于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的若干问题》一文。因此,在人工智能诞生之初,就与法律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

金耀辉教授进一步指出,人工智能将从医疗、金融、财会、零售、新闻等方面改变生活,例如IBM沃森医疗机器人,亚马逊无人超市,今日头条新闻编辑机器人等。而在法律领域,对于司法信息化领域中人工智能的运用则发展出了信息检索、文件审阅、法律推理、量裁模型四大步骤。基于此,CaseCrunch机器人对美国最高院判决预测结果准确率已经高达70%,甚至超越了人类律师的预测结果准确率。

  二、思考:研究与实践

  金耀辉教授认为,当前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存在以下痛点:1、缺乏AI治理,不具备可解释性,算法伦理上存在缺陷;2、缺乏AI战略,纵使做好规划也难以落实,缺少相关的路径。法院对AI的应用处于茫然状态;3、数据形成“孤岛”,集成、关联、共享、安全皆存在问题;4、在数据质量上,也存在“错、丢、乱、杂”的现象;5、供应商锁定,所用的开源框架皆来自于国外,在基础上存在垄断现象;6、缺少复合人才,大数据与法律的复合人才依然缺少,算法与工程方面的研究缺乏耐心。同时,金耀辉教授结合了上海浦东新区、四川眉山等地的法律实践,指出法律人工智能在行政审批、民事调解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三、未来:挑战与愿景

  金耀辉教授在回顾了法律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后指出,法律具有复杂性和模糊性,法律是多种知识的结合,需要特定的知识储备,同时法律概念并非界定清晰明确,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在诸多方面值得人们反思。AI对于法律的挑战:1、在法律层面,“AI+法律”应用本身就需要更多的法律研究,甚至立法;2、在管理层面,各层级法院对于在司法中运用人工智能态度不一;3、在技术层面,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中自然语言理解、知识图谱、学习推理等方面远未成熟;4、在数据层面,司法大数据的运用缺少高质量的标定数据,甚至缺少标定方法;5、在人才层面,目前司法大数据的发展缺乏跨专业人才,AI与法律本是两大高薪行业,但二者结合却出现了低薪现象。

金耀辉教授指出,针对上述问题,作为新工科,司法大数据愿景应是文理交叉产生出有影响力的研究结果。美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潜力巨大,但是对于技术发展却缺乏应有的关注。美国公司的平均技术支出为5.2%,但与此同时75%的法律服务机构技术支出仅为2-4%。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运用蕴含巨大潜力,因此做好文理交叉的研究,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工作十分重要。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金耀辉教授对现场提问进行了细致入微地解答。金耀辉教授视野广阔,见地独到,讲解问题深入浅出,令在座的听众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取得圆满成功。



文稿:王野

摄影:杨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