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1月25日,2018级法律硕士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告一段落,该课程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歌老师牵头,多名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受邀与学生分享实务文书写作经验。短短12周的课程让学生们受益良多,不仅对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与规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加深了对法律实务工作的了解。
课程分为两大部分,前6周由高老师授课,主要与学生分享法律文书写作基本规范,后6周由实务老师授课,课程内容丰富详实。
一、校内老师授课(第2-7周)
前6周的课程授课,主要采学生分组讨论并书写文书的模式为主,学生分为三组,就老师提供的案例(周学正与郭俊峰纠纷案、宁高案等案件)在各组内部分工并按进度提交材料。第一组代表原告,第二组代表被告,第三组代表审判方。第一组群内提交起诉状后,由第二组群内提交答辩状及反诉状,再由第一组群内提交反诉答辩状,之后第一组、第二组分别向第三组及老师提交各方代理词;最后,第三组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如有二审、再审的情况,学生们按各组持方提交文书。一个案例讨论结束后,由老师点评,指出同学们的优点与不足,让学生们在主动参与课堂中汲取知识。
二、校外实务老师授课(第8-13周)
后6周的课程,由法学院聘请的实务界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老师给同学们授课。分别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赵学武检察官的刑事检察文书写作课、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胡伏霖律师的尽职调查及报告撰写课、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的刑事证据与法律文书写作课、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的合同法案件法律文书写作课、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李晶晶律师的刑事辩护词赏析及撰写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赵学武检察官主要与大家分享了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强调应当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分析和说理论证上,证据摘录重在归纳,事实审查上要注重细节。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胡伏霖律师以诙谐幽默的方式给我们上了一趟生动的课程,分享了他做律师的心路历程,强调了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目标公司合法的主体资格、资产及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状况、重要交易合同、无形资产状况、目标公司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公司治理结构、规章制度、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执行、仲裁及行政处罚的调查等等情况。
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上课总是神采奕奕,课堂氛围积极,与学生分享了实务中刑事证据的认定以及相关文书的制作。薛律师认为刑事辩护首先要以当事人的辩护权为核心;然后为同学们介绍了常规的辩护路径主要有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四个方面,并且薛律师又介绍了十大有效辩护路径;最后对律师调查取证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讲解。通过此次课程,同学们对于刑事辩护中的诸多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首先通过勘查局与建筑公司合同纠纷、王某与农牧公司合同纠纷等案例与同学们分享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问题,告诉同学们要重视书面合同的订立、要认真检查合同及附件的签字盖章。张律师还为同学们介绍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代理词以及证据目录等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并对其中的差异进行了充分讲解,极大的提升了同学们对于法律文书写作的了解与认识。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李晶晶律师首先从题目、分段与标题、篇幅、行文格式及规范等方面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写好一份辩护词;随后又为同学们介绍了辩护思路的确定和辩护词的动态发展过程;最后李律师建议同学们要学会使用可视化的工具来表达观点并与同学就择业等问题展开交流,为同学们解决了很多疑惑。
2018级法律硕士法律文书课程圆满结束,学生们受益良多,感谢各位老师的精彩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