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治理研究系列】疫时边检,无论中外,皆当同列

发布者:高地发布时间:2020-03-20浏览次数:619

    313日,北京市报告1例从美国输入的确诊病例。长期定居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黎某带着全家从美国回京,期间服药退烧、飞机上连续说谎,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立案侦查。在国内疫情日趋平缓的背景下,严防严控,防止境外输入俨然成为了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因此对于境外人士故意隐瞒病情回国而被立案调查的新闻层出不穷,目前为止涉案人员皆为中国公民,本文则提前探讨外国人违法时该当如何。



No.1外国人涉疫罪名分析

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六类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依据《刑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外国人入境隐瞒疫情或者抗拒边检时主要可能涉及四种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

 1、当外国人从境外入我国国境时,如果其在境外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进入我国航空器或船舶(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其在入境边检时,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防疫措施时,触犯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此时应当数罪并罚。若果行为人在入境时配合海关的防疫措施,则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外国人未被确诊或未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入境时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防疫措施时,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入境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例如国内某一案例:34日廖某君等人从意大利乘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回国前已经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却服用药物退烧降温,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北京顺义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廖某君等人逮捕。需要注意的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表现是过失,无需行为人对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存在明知。

   3、如果外国人在入境检查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海关人员执行公务,会同时触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和妨害公务罪,属于竞合,择一重定罪处罚,同时基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当择一重从重处罚。

No.2  法律适用问题

6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1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因此,一旦外国人进入我国过境后,在边检时如果采取各种手段拒绝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不配合体温监测;或者明知自己已经出现了发热、干咳等染疫的症状,又或者曾经去过疫情严重的地区,故意隐瞒发病情况和境外旅行史等给公共卫生造成重大风险时,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了旗国主义原则,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不管其航行或者停放在何处,适用我国刑法。其中我国船舶、航空器包括挂有或者涂有我国国旗、国徽标识,以及注册地在我国或者所有权属于我国的船舶与航空器,但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或者火车。因为飞机上也会采取一些疫情防控措施,行为人一旦登机就应当如实申报,这意味着,一旦外国人登上了我国所属的航空器或船舶,却采取各种手段故意隐瞒病情,给飞机上的其他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卫生风险,即使其还未到达我国边境海关,就已经违法了。

同时,需要注意在适用刑法方面,存在三个特例: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中国刑法;2、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不适用大陆刑法;3、如果立法机关制定了特别刑法应当优先适用,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有补充或者变通规定。如果是外方外交代表发生此类事件,则应通过外交途径处理,而非刑事机关,但此类情况应当不太可能发生。

  

No.3涉外刑事程序

1、海关应当做好行刑衔接,案件分流。严厉追究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坚持严格执法和依法办案。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符合国境卫生检疫监管领域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移送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涉外刑事诉讼在程序上有涉外因素,因而在处理案件时需要采取特殊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例如,在调查取证,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等方面,都要采取与非涉外刑事诉讼所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特别是依据《高法解释》第396条的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外国人的涉外诉讼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同时,涉外刑事案件宣判后,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

涉外案件的有关刑事诉讼流程显然有其特殊之处,因为这不仅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同时也涉及外交关系。自疫情以来,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在国际传播中的失语,外媒对中国所采取的防疫措施作出了不少失真报道,例如称呼我们的隔离场所为集中营,认为我们的居家隔离侵犯了人权等。在涉及疫情的涉外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会全程追踪关注,如果不审慎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公开透明,保障程序正义,公正司法,显然很容易就会成为别有用心之国攻讦我国司法制度与人权保障的借口。



No.4结语

近些年来,由于给予外国人特别是留学生的超国民待遇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更是因此对《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持以反对态度,事实上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民怨的日久积累,借由《条例》表达自己的看法。此时,如果外国人如果故意隐瞒疫情入境,有关机关但凡有点处理不好,就会激起民情。纵然在目前全球抗击疫情的大背景下,更应当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共同积极抗疫情,但这绝对不能成为执法放水的理由,应当一视同仁。由于目前并未出现此类案件,没有可评判对象,但有关执法机关也应当及时做好预案准备,提高执法素养,审慎快速应对。君子持剑御敌,海关持法卫国,我们绝不能让边境破关,百姓寒心。

最后,唯愿世间不舍公平与正义。


作者|朱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