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洪兵教授应邀进行 《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的专题授课

发布者:高地发布时间:2020-10-30浏览次数:593

2020年10月26日上午8点11点半,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洪兵应邀在南京为云南省耿马县检察院和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系统的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进行了题为《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的专题授课。



陈洪兵教授从各罪名的保护法益、实行行为、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既未遂的认定以及共犯和罪数等常见疑难问题出发,对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以及第九章“渎职罪”的重点罪名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渎职罪相关罪名进行了详细解读。陈教授指出现行的部分司法解释中将诸如“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规定并不合理。而且将责任要素和预防要素相混淆也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常见误区。

  


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授课中,陈教授将刑法理论和司法案例相结合,具有极强的业务指导性,为司法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独特思路,开阔了视野,也让参训学员们充分体会到了刑法体系性的魅力。陈洪兵教授与参训业务骨干们积极交流互动、答疑解惑,极大的调动了现场学员的热情。此次授课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