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数据权益”
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0年8月30日,由东南大学法学院主办、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与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基地承办的“民法典下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数据权益”研讨会于线上成功召开。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占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晓东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江莉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北京市海淀法院法官杨德嘉,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本祺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禄生研究员、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单平基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徐珉川、杨志琼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研讨会开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禄生研究员致欢迎辞。王禄生副院长首先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全院师生对与会的各位嘉宾,包括高校的各位老师、从事司法审判的实务工作者的到来表示欢迎。王禄生副院长向各位嘉宾介绍了东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以及特色学科,并且介绍了我院在司法大数据、互联网法学、民事检察科研与实践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尤其以“面向诉讼全流程的一体化便民服务技术及装备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原863+973)、“大数据和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国家社科重大)为突出代表。
第一单元 “网络爬虫与个人信息保护”
研讨会第一单元“网络爬虫与个人信息保护”由东南大学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欧阳本祺教授主持。
高富平教授:同意不等于授权
第一位发言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以《同意不等于授权》为主题,从个人信息保护法上主体同意是人的尊严的展现、个人信息同意与识别要素的许可、同意的法律后果、同意处理的民法效果等方面论证了同意不等于授权。
程啸教授: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创新
第二位发言人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以《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创新》为主题,从自然人个人信息属于民事权益、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历程、民法典中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属于受保护人格利益等方面,提出应当由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多元法律协调、合理保护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
丁晓东副教授:从网络爬虫看数据权属界定
第三位发言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晓东副教授以《从网络爬虫看数据权属界定》为主题,从司法实务界对于数据权属的争议、数据爬虫的类型与司法观点、数据权益的主体类型等方面,认为应当分类界分数据权益属于平台还是个人抑或是公共,并且认为尽量以商业秘密范畴保护数据权益,但隐私权应当优先于商业秘密适用。
颜君:企业再度利用公开个人信息的司法前沿案例
第四位发言人北京互联网法院颜君法官以《企业再度利用公开个人信息的司法前沿案例》为主题,从司法实务的案例类型、个人信息的类型、第三人的言论自由权益、公共权益等方面,认为企业再度利用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综合考虑个人同意、信息权益主体利益、公共利益等方面,坚持比例原则、个人损害最小化、利益平衡等原则做出合理与否的认定。
第二单元 “反不正当竞争视野下的数据竞争”
研讨会第二单元“反不正当竞争视野下的数据竞争”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单平基副教授主持。
张占江教授: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认定的法律逻辑
第一位发言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占江教授以《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认定的法律逻辑》为主题,从消费者利益与竞争者利益的差异、竞争的基本规则、竞争者与竞争者利益的博弈、竞争秩序保护等方面,认为应当将空泛的道德具体化、现实化,保护不受扭曲的竞争标准,具体落实竞争者的利益的保护,从而认定数据抓取是否不正当竞争。
张江莉副教授:数据竞争的合理界限分析
第二位发言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江莉副教授以《数据竞争的合理界限分析》为主题,从数据的形成机制、数据抓取的类型、数据的商业价值及其来源、数据使用的类型等方面,应当综合考虑数据来源类型、公共利益、公开与非公开数据的类型等方面认定数据竞争的合理界限。
杨德嘉:反法视野下数据竞争的正当性判断
第三位发言人北京市海淀法院杨德嘉法官以《反法视野下数据竞争的正当性判断》为主题,从“三重授权”原则的适用路径、未经许可的合理爬取类型、中外数据爬取司法案件的思维以及数据抓取与数据使用的关系等方面,认为若数据抓取不合法,则数据使用一般不合法,论证了互利互惠的互联互通精神,旨在以合理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现象。
刘晓春:数据抓取中的用户意志与企业权益
第四位发言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以《数据抓取中的用户意志与企业权益》为主题,从数据抓取的分类、数据抓取的后果、数据抓取合理化情形以及用户意志与企业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等方面论证了数据抓取合理化边界,以知识产权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方面的适用做出利益判断,并且提出法官适用法律的合理边界,应当考虑互补规则的适用。
接着在自由发言研讨环节,东南大学法学院徐珉川副研究员等老师和学生就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模式与限度等问题向参会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江莉副教授等嘉宾对大家的提问给予了细致解答。
最后,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禄生研究员做会议总结,并再次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全院师生对与会的各位嘉宾表示感谢,本次研讨会在愉快而充实的气氛中结束。
东南大学法学院拥有最高人民法院重点研究基地“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CTTI)、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CTTI)、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等重大科研基地,在继续发展优势学科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学科的同时,不断结合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联系司法实务部门,推动司法大数据、网络安全、民事检察等新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与应用。路漫漫其修远兮,东南法学将坚守本心,以“止于至善”的信念筚路蓝缕,不断求索,砥砺前行。
文字 | 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