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东南大学主办,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东南大学法制办、学生处、研工部、保卫处、法学院协办的东南大学第六届校园法治文化节之“检察宣传进高校”活动在东南大学纪忠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活动共分为五个单元。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单良、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启川、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建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颜伶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俊等出席本次活动。
第一单元丨致辞
活动第一部分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启川致辞。
刘书记指出,本次活动标志着东南大学校园法治文化节拉开序幕,也是法学院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合作落实“检察宣传进高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他向江苏省检察系统的通力合作和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其次,他指出套路贷等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与同学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法律上予以识别、规范网络违法行为,应当成为我们大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最后,他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活动能冷静应对网络安全问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预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第二单元丨检察官说法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顗:网络安全那些事儿
唐检察官指出,网络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风险,她根据亲身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给我们带来最真切的法制教育。第一种类型是网络交友,她以郭星(化名)强奸案引入主题,意在告知大学生处于涉世未深的阶段,容易被犯罪人的魔爪盯上。第二种类型是网络诈骗,她以名牌球鞋诈骗案、茶叶女诈骗案为切入点,意在告知同学们须防范绕开平台监管、私下交易的行为,在网上不要轻易给陌生人付款。第三种类型是网络兼职,她以刷单诈骗案件作为切入点,意在告知同学们在网络上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以免背上“莫须有”的沉重债务。她又以“微店”店主团伙诈骗案为例,教育同学们找工作要擦亮双眼,避免误入歧途,成为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唐检察官表示,网络作为一个没有“城门”的世界,有明媚的风光,也有黑暗的陷阱。
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乔雨轩:远离套路贷,青春不负债
乔检察官以一个真实的校园贷案件为例,讲述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如何在校园贷诱惑下逐渐走向违法犯罪之路,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故事。她详细分析了连环套、裸贷套、亲友套等常见套路贷类型的特点,给在座的同学们敲响网络安全的警钟。乔检察官指出套路贷本质是金融毒品,人们在刚接触套路贷时自认为可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但一旦发现问题时往往为时已晚。她对在场的同学们提出殷切期望,青春的你们风华正茂,对这个世界有无限美好的期待,大家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从而远离套路贷,青春不负债。
第三单元丨学生展示
我和网络诈骗那些事儿 2019级本科生仇云钦
仇云钦首先谈到了她近期遭遇的网络诈骗和社交账号安全问题,以亲身经历警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行为的受害者。她进一步指出网络诈骗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害人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诈骗者诈骗技术高超。为此,她提出防范网络诈骗的建议,一方面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在于真正落入陷阱时及时报警。这样不仅能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失,也给身边的人建立了网络安全墙。
让校园贷更安全、更理性 2019级研究生 丁宣尹
丁宣尹从不同主体角度提出促进校园贷安全理性运用的建议。第一、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自觉抵制攀比消费,学会自我管理和控制。第二、学校要加强金融常识教育,在思想引导和财商教育上履行好职责。第三、监管部门继续加大网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能因为已取得的成绩而放松监管。第四、金融机构应当降低门槛,给真正有资金需求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丁宣尹表示,校园贷的治理只有群策群力,才能让非法金融活动远离校园,从而为校园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单元丨学术沙龙
一、当代大学生对于金融借贷工具是否有需求?
杨烁:大额消费和提前消费现象在学生群体中是存在的,因而我们对于合法的金融借贷工具存在一定需求,其包含的分期付款、低利率对于大学生存在吸引力。
二、如何区分合法贷款和非法贷款?
刘建利:两者差别主要体现在主体上。合法贷款的债权人主要追求合法的利息,而非法贷款的债权人主要追求使用人及其家庭背后的大额财产。在判断依据上包括两点:第一,校园贷等非法贷款往往会订立阴阳合同,呈现出表面上利率低、额外的补充协议、苛责的违约条款等特征。第二,如果借款合同要求提供身份证、裸照等可以认定是套路贷。
徐胜男:非法贷款往往会包括以下特征:签订虚假的借贷合同;虚假的资金流水;肆意或者恶意的制造违约;通过暴力或者软暴力进行恐吓。
三、非法套路贷的表现形式
陈浩然:表现形式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制造虚假合同。第二,恶意制造违约,比如在还款日故意失联。第三、软硬兼施进行催债,比如获取手机通讯录,以告知亲朋好友进行威胁。
徐胜男:非法套路贷主要包括裸条贷、培训贷、创业贷、美容贷、刷单贷等形式。
四、何谓合理的消费行为?
刘建利:日常吃穿和教育消费是正常的消费范畴。人们常说,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因而,我们不应该把关注点仅仅放在颜值,真正重要的在于提升才华和人品,这才是一个持久的魅力。
陈浩然:大学生的主要矛盾在于学习。每个人的能力和境况是有边界的,购买东西需要量力而为,树立合理的消费观。
五、常见的网络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何查办?
徐胜男:网络诈骗是最常见的网络犯罪,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网络招嫖、网络传播淫秽物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也很常见。
六、网络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陈浩然:网络犯罪和其他犯罪最大区别在于隐蔽性,这对于侦查是一个新的挑战。电子数据已经成为新的证据类型,因而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权益遭受侵害,应当及时保留截图、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
七、遭遇网络诈骗后如何行动?
陈浩然:在遭遇网络诈骗后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银监会和南京市公安局的直接联络机制能够保障钱财及时止付,从而降低钱财减损的风险。
八、如何防范网络诈骗行为?
刘建利:同学们在面临网络诈骗时应当提高警惕,不要犯常识性错误。面对一些犹豫不决的情形,学生应当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
徐胜男:首先,公检法部门应当严厉打击犯罪。其次,大学生应当具备防范意识,在上网过程中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不去浏览非法网站。最后,如果陷入校园贷陷阱,应当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陈浩然:网络诈骗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转账。一旦涉及到转账我们必须保持谨慎,注意防范冒充公检法机关进行诈骗的行为。
摄影:刘广沛
编辑:任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