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晚,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轶教授,受邀作为我校2020级“秉文文科试验班”《法理》课程主讲教授,以“民法的时代精神”为题向秉文班学子授课。此次课程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院长的主持下拉开序幕。刘艳红院长指出,民法典出台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以王轶教授为核心的中国人民大学民法研究团队对于民法典编纂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法典即将实行的重要时刻,“秉文文科试验班”《法理》课程有幸邀请到了王轶教授,王轶教授将通过深入浅出的讲演,向大家展现这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所蕴含的时代精神。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既是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在授课过程中,王轶教授围绕“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民法典顺利出台的主要先决条件”“中国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这三个部分展开了精彩讲授。
第一部分中,王轶教授对新中国成立前后共八次民法典编纂工作进行了介绍评析。他谈到,1908年清政府起草大清民律,1922年北洋政府编纂民法典,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和实施民法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三次民法典编纂活动在战争频发、军阀混乱的年代或失败或被废止,并且始终是西方法律文明输入的产物。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的四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也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但依然留下了宝贵的法律成果,并为我国第五次民法典的编纂和出台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中,王轶教授总结了民法典顺利出台的四个先决条件。首先是党中央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民法典编纂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而丰富的民商事法律实践经验、我国高度凝聚价值共识的能力和几代前辈民法学家的努力也是民法典顺利出台的重要保障和先决条件。
第三部分中,王轶教授结合民法典具体的法律规则分别对民法典体现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进行了解读。王轶教授指出,我们的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表达了中国人对人类所面对的基本问题的看法。此外,王轶教授以《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和第26条举例说明了民法典对“什么是家”的回答,并以《侵权责任法》第24条到《民法典》第1186条的变迁说明民法典要接受中国实践的检验,具有实践特色。王轶教授认为,在人类从工业文明到信息文明的转型期,民法典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对电子合同订立的规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无一不体现民法典的时代特色。
王轶教授腹笥渊博、风趣幽默,将宏大的法典变迁和民法的时代精神向秉文学子娓娓道来。王轶教授在法条释义的过程中引经据典,深入浅出阐释了法条的内涵与意义;在民法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的讲解过程中,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妙语连珠诠释了中国民法发展的内在逻辑与现实需求。王轶教授同时强调,“中国民法典是在立足中国实际、回应人民呼声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会是一部有温度、有力度的法典。”讲座全程笑声不断、掌声频频,同学们从中受益颇多,对于民法典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时代精神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王轶教授的娓娓讲述,展现出民法典蕴含的无穷魅力,激发起秉文班学子学习民法典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