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守伦理,课程思政树新人||法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系列课程之《法律职业伦理》圆满结课

发布者:高地发布时间:2020-12-19浏览次数:5939


2020916日至2020129日,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牵头,来自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十位理论和实务大咖组成的教师团队,为我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讲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课堂内容丰富,同学们反响热烈。


1、德治与法治的关系:法律职业伦理概述



2020916日,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负责人兼组织者孟鸿志教授给同学们带来了“开学第一课”。孟鸿志教授首先从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层层递进,为同学们介绍了课程的核心概念和具体内容。随后,孟鸿志教授从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念与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实践以及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热点和难点问题等三个方面阐释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必要性。孟鸿志教授将理论联系实践,把自己多年的科研经历、实践经历与课程内容相结合,为同学们展开了一幅法律职业的真实画卷。


2、公务员行为规范



2020923日,孟鸿志教授为同学们带来题为“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课程,从此节课开始,同学们进入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具体内容的学习。孟鸿志教授从什么是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历史发展、以公务员法为代表的公务员行为规范三个层次,为同学们勾勒出公务员职业伦理不能逾越的底线和应当追寻的更高标准。


3、知识产权工作职业规范



2020930日,胡朝阳教授以IP业务为例,为同学们讲授知识产权工作者所应遵守的职业规范。课堂一开始,胡朝阳教授首先以自身的实践经历,对想要做律师的同学提出了“一专多能”的要求,随后又结合具体的案例,以提问的形式与同学们讨论了律师与同行、律师与律所的关系。最后,胡朝阳教授结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业务类型,为同学讲授了在面对不同业务时,知识产权工作者所应遵守的职业规范。


4、检察官职业伦理与实践



20201014日,曾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尹吉教授为同学们讲授“检察官职业伦理与实践”课程。授课伊始,尹吉教授结合其担任检察长期间的经历,从学做合格的司法人员、就业行情和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现状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强调了司法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接着,尹吉教授从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讲起,为同学们概括梳理了人民检察制度的特色、基本原则、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最后总结出检察官职业所必须遵守的六项内容。


5、行政执法职业伦理与实践



20201021日,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高建新教授,以“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应有的法治思维的思考”为题,向同学们讲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应当遵守的法律职业伦理。高建新教授列举了我国国家治理中的三点现象:偏重执法、改革与立法有间隔、规则与现实制度差异较大。高建新教授从现象出发,指出行政法和行政解释发展的重要性,并强调行政法的学习要聚焦于行政权运行的真实过程。


6、律师行为规范:律师与裁判机关的关系规则



20201028日,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周连勇律师应邀莅临东南大学法学院,为同学们带来他丰富的实务经验。“律师是维权使者”,“检察官是正义之剑”,“法官是居中裁判者,司法是最后的底线”,周连勇律师首先为同学们讲授了他心中各个司法职业的定位,后从律师的职责、义务、与各方关系向同学们说明了律师所应遵守的法律职业道德。同时,周连勇律师用其自身的成长经验,提醒同学们在律师职业成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与技巧。


7、法官职业伦理与实践



20201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史笔法官来到东大法学院授课,他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以“行政案件的裁判方法”为题,向同学们讲授法官的职业伦理与实践。史笔法官重点讲述了“行政案件裁判四步法”:第一步是认真审查诉辩意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控诉与答辩;第二步是全面检索法律规范,对现有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第三步是准确把握庭审重点,排除冗杂情节,迅速抓住案件核心争议点;第四步是正确选择裁判方式。史笔法官对裁判方法的讲授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官这一职业的理解,同学们也从中学到了如何把握庭审重点等实务技巧。


8、律师行为规范: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规则



20201113日,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席超律师为同学们讲授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规则。席超律师首先对律师与学者和法官作了区分:“律师是解决问题,而非解释法律”,“律师首先要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随后,席超律师以律师与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为例,向同学们展现了实务中律师与检察官存在的平等关系、对抗关系和协作关系三种关系规则。


9、《民法典》的新制度与实务



20201120日、21日两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所所长刘克希教授为同学们讲授了民法典制度的修改与创新。刘克希教授从总则、物权编、合同编等《民法典》的七编,逐一为同学们梳理了《民法典》的制度变动。随后,刘克希教授就如何理清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隔代探望权是否存在、结婚年龄是否应该修改等问题提出探讨,使同学们对《民法典》制度的变更有了系统且细致的认识。


10、咨询文书与合同制作流程与技能



20201130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晨律师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实务技巧课。课程伊始,李晨律师首先强调了表达是律师最重要的技能,同时为同学们讲解了口头表达应具有的四个特质:自信、清晰、专业、亲和。随后,李晨律师从了解需求、确定受众、完成调研和制作大纲四个方面为同学们介绍了如何写作咨询文书。同学们在课堂中围绕授课主题积极与李晨律师互动,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1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2020124日,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腊生主任与同学们探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若干重要问题。王腊生主任首先指出,我国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与西方国家不同,是根据历史的发展和国家的国情、政治制度决定的,因此形成了以人大为核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随后,王腊生主任从什么是规范性文件、需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以及审查处理等方面具体向同学们阐释了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12、最后一堂课:总结与反思



2020129日,在最后一次课上,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负责人孟鸿志教授带同学们回顾了课程的重要性与内容。他指出,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大背景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东大开设此课程具有重要的人才培养意义。之后,数位同学主动上台与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并与孟鸿志教授交流自己学习中的疑惑。课堂在孟鸿志教授与同学们的交流总结中接近尾声,同学们在本系列课程中收获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对法律职业的信仰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