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博士生阮晨欣参加赛博论坛第八期主讲

发布者:高地发布时间:2021-01-31浏览次数:1423

本次论坛的分享人是阮晨欣,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特约研究人员,曾在《东方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分享题目为账号注销权的定位与合理化展开——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删除”处理为视角。



分享人的框架大体如下: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持续发展,人们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日益频繁,而这些活动在实名制规定下都离不开账号。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4亿,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3625万;手机网民规模为9.32亿;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59万款。用于各个App及网络平台的账号与现实世界的个人身份相关联,包含各类身份信息、号码信息、位置信息、财产信息等内容。在网络社会中,个人都离不开账号却也无法完全控制账号,正是这一问题,使得注销权的探讨十分必要。

在第一部分中,分享人介绍了注销账号行为的现实困境与司法保护阙如。与用户个人的自主注册账号和使用行为相比,平台进一步扩大的信息获取范围、处理信息的行使空间和与法律法规的一步步规范往往显得并不匹配,注销账号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现实难题。分享人曾经就互联网平台用户注销账号进行问卷调查,有43.13%受访者曾经尝试注销过平台账号,但仅有9.17%受访者认为注销账号比较容易,超过九成受访者表示互联网平台注销账号存在难度,甚至较为困难。



注销账号的含义在于主动或被动的对账号进行注销操作,进而使得账号在互联网中“彻底消失”。注销账号行为的现实困境,多表现为平台或APP的注销位置隐蔽、没有注销入口、操作程序复杂等。甚至用户被要求提供各类身份认证信息到指定客服或邮箱,或与“机器人”进行重复死循环式对话,也无法确保能够成功注销。更为严峻的是,即使在用户行使账号注销后,其绑定的手机、邮箱或社交账号等并没有解绑,互联网身份认证账号所蕴含的个人信息数据并没有被删除。

《民法典》在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在1037条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中,认为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与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权保护的有关内容相衔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确立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进行了明确,其中就包括了删除权,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建立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47条列举了五种情形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或者根据个人的请求,删除个人信息,其中包括“约定的保存期限已届满或者处理目的已实现”“个人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等。

分享人提出,研究注销账号行为的现实困境与司法保护阙如的问题,需要结合注销账号行为的样态找到删除行为之实质,从个人信息权的延伸出发,进而对账号注销权找到行为定位和权利保护的合理化依据,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在第二部分中,分享人以账号注销权的定位为视角,探讨了个人信息权的延伸。具体分为“删除”处理的行为样态、个人信息权合法化、数据控制与被遗忘的冲突三个部分详细展开。

首先,由账号注销权的行为样态分析,“删除”处理若存在较大瑕疵或阻却,则会带来众多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其次,账号注销权实质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它也是个人信息权合法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此背景下,人格尊严被上升为宪法所确认的基本人权之一,具有较高地位。《宪法》第38条、第40条对人格尊严的保护规定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的法源,当宪法确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为基本人权后,就会对民法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格尊严在民法中的价值体现之一,就是人格权的确立和保护。在网络世界中,公民之间往往通过各类信息去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或社会评价。树立一个人积极的社会评价,在网络中就离不开信息的包装。无论这些信息的真实性,都必不可少的影响了他人的价值判断。如果不以被遗忘权对乱象纷呈的行为进行规制,那么他人的自由表达权和人格尊严权势必受到影响和侵害。

此外,分享人就数据控制与被遗忘之冲突分析了个人信息权的延伸。分享人认为,欧盟的一系列数据立法,更多的倾向于将被遗忘权从一般人格权角度出发,维护人之尊严和人之数据权利,并未明确区分隐私、信息等相关权利,而是作为一体化的基本人权加以规定。而删除权确立于互联网发展初期,旨在确保个人信息储存与占有符合约定或法定要求,因此主要的义务内容为删除。删除权则主要是解决缺乏法律基础的情形下,个人信息的删除问题,以排除对信息的不法收集和处理为目的。也有学者提出,更正权和删除权是对“被遗忘权”的一种替代。用户通过信息主体要求信息控制者断开链接、删除信息源等方式,增加信息搜索难度,使得他人不能轻易获得,从而达到封锁消息,弱化他人记忆的目的的权利,是典型的具有积极性和支配性,但同时兼具消极性特征的权利。

第三部分中,分享人向大家展示了个人信息保护中账号注销权的合理化展开的相关观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大数据时代发展的时代产物和亟待进一步发展的命题。账号注销权的行使实质,是个人信息权的延伸,也是对删除处理行为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评价。账号注销权的现实根基,基于网络空间下用户个人画像不断公开化与信息实际控制水平之交错冲突,公民对个人身份的社会化评价需求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根基于现实需求,账号注销权的价值基础是公民的尊严自由与对信息的合理化使用。对个人信息保护中账号注销权的合理化行使,是信息自决权完整性之体现,更是作为人对个人账号信息的一种积极控制。分享人提出,账号注销权的网络现实根基在于个人身份的社会化评价,账号注销权的价值基础在于尊严自由与合理主义,账号注销权的积极控制论体现了信息自决权的完整性,并展开充分论述。

最后,阮晨欣博士在结语部分指出,网络经济时代,注销权之所以能成为用户权利中的核心权利,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注销权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是用户对自身个人信息的自我决定权体现方式。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进一步明确,需要结合注销账号行为的样态找到删除行为之实质,从个人信息权的延伸出发,进而对账号注销权找到行为定位和权利保护的合理化依据,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03

点评环节



为了使大家对这一问题能有更为清晰的了解和更为深入的探讨,本期论坛有幸邀请到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王俊老师作点评。

王俊,东南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教义学。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各一项。

首先,王俊老师就本次论坛的选题及分享人的发言予以肯定。王老师认为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大背景下,本次选题非常前沿,分享人也做了充分的准备

其次,王老师就分享的框架提出了几点建议,从分享整体框架上看,第二部分中的账户注销权定位与第三部分中账户注销权的合理化展开存在交叉,两者的区分并不明确,容易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同时,在论文写作及研究的过程中,应兼具描述性内容与规范性分析,既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学者观点,也应在内容上有更进一步的深化。此外,分享中涉及了诸多权利概念,例如隐私权、被遗忘权、注销权、个人信息保护等等,王老师建议分享人增加对各类概念的定位及明晰,有助于读者更加清晰的理解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接下来,王老师分享了自己就该问题的想法及观点。在现行《民法典》中,个人信息并没有像其他权利一样,作为一项明确的权利予以规定。从民法典的体系上,由于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在人格权编下面,因此是否能将个人信息认为是一种综合性权利,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从刑法角度上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针对这个话题也有诸多讨论空间。例如,在法益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涉及的法益是属于个人法益还是超个人法益?在刑法理论上仍存在争议。目前通说认为主要侧重于个人法益,可理解为公民个人信息的自决权。但其中仍具备违反国家规定等标识,王老师认为,尽管该罪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表述,但具体行为方式指向的是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应理解为是对个人法益的保护。另外,如果用户个人要求删除,而平台拒不删除的行为是否能够构成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可以作为研究的角度。

04

互动环节

互动环节中,参会老师及同学们积极提问。阮晨欣博士为我们解答了诸如“删除权与被遗忘权的区别”、“删除权与账号注销权的区别”、“信息物理删除与匿名化关系”、“如何落实和维护账号注销权”等具体问题。大家也在会议聊天框内展开了探讨,有同学提出“有效删除是否能够保障”、“注销权除涉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信息外,是否涉及具有财产性质的数据”、“账号注销后个人账号内的数据属性如何定位”等问题。

05

总结环节



在论坛的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硕士研究生刘芳铭对前述环节进行了精彩的提炼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见解。总结人将分享人和评议人的观点进行了概括,引导大家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回顾。总结人提到,信息主体作为自决权主体,有权掌握其信息由生到死的过程,当然这不包括一些例外情况。但用户自己无法完成信息的删除,需要借助企业的配合。我们国家除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民法典》这样的高位阶法律,实际上也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标准、业内自测准则,比如去年3月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既需要企业的合规意识,也需要网信和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引导。相信随着用户意识的觉醒,在这个所谓的隐私透明信息不断产生乃至泛滥的时代,我们能运用好手中的账号注销权,保护好我们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