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4日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编审何柏生应邀来到东南大学法学院,以“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为主题举行线上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积极参与了这次讲座。
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对何柏生编审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何柏生编审是法理学领域专家,对数学理性与法律形式理性之因果性关系的研究别开新面,颇具新意,给予我们以诸多启示,本次讲座何编审主要围绕着“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这一主题展开,带领大家进入数学的世界,相信能够带来不一样的法律知识,开拓大家的学术视野。
何编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本次讲座:第一,理性的数学化与法律的理性化。第二,西方法律形式合理性形成中的数学因素。第三、公理化是构筑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第四、法律价值的数量化。何编审首先指出数学理性是西方文明呈现出的特点,所以西方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会受数学理性的影响,包括法律文化。西方法律文化在受数学理性影响后必然会在法律条文或法学学说中反映出来。何编审认为,理性的数学化大概有如下几个重要标志:一是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传统的形成;二是形式逻辑以及公理化方法的创立;三是伽利略创立的以定量代替定性科学研究方法的形成;四是笛卡尔带有数学色彩哲学的创立;五是牛顿的影响。
何编审还进一步指出,数学思维对西方文化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通过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二是通过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从泰勒斯、毕达哥拉斯发明演绎数学以后,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在数学基础上创立逻辑学以后,西方人对演绎逻辑非常推崇,把越来越多的东西纳入到程式化的轨道中去。何编审认为,公理化是构筑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对法学的影响非常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法学名著采用公理化方法,如霍布斯的《利维坦》在写作过程中采用了公理化方法;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也采用了公理法。其二近代制定的法典,也多采用公理法,如1804年制定的《拿破仑法典》是建立在自由和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础上,这四条基本原则构成《拿破仑法典》的公理,其他法律条文就是在这几条公理的基础上制定的。
讲座提问环节,法学院在线师生踊跃提问,何柏生教授耐心地对所提问题一一进行解答,让同学们隔着屏幕也感受到了热烈的学术氛围。最后,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教授对何编审的讲座进行总结,认为何编审的演讲内容非常丰富,讲述了从数学视角研究法律文化,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了独特的素材。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线上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在互动聊天区留言对何编审和熊教授两位老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