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首页  学院新闻

我院师生应邀参加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

发布时间:2021-11-09 发布人:

2021117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河海大学成功举办。来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以及江苏省人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代表围绕《民法典》中“绿色条款”的具体实施、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的司法治理、太湖水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技术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我院单平基副教授、刘明全副教授以及博士研究生闫妍、刘冠合应邀参加了会议。



我院单平基副教授在第一专题主旨报告单元担任评议人,分别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的报告《社会组织环境保护权利的行为及其形式逻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刘朝阳处长的报告《新一轮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和思考》以及河海大学法学院陈广华教授的报告《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思考》分别进行了评议,获得了良好评价。刘冠合围绕“环境人格利益的权利化证成及其解释论”主题作了发言,效果良好。



本次年会对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我院博士研究生闫妍的论文《环评审批中重大利益关系的认定》、刘冠合的论文《环境人格利益的权利化证成及其解释论》均荣获一等奖。



本次年会在延续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互动的基础上,进行了环境资源法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学者、环境资源科学领域专家的跨界交流。我院师生就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与应用与各校专家和各界专业人士进行了广泛和深入交流,有利于促进相关学科的发展。

Copyright © 东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东南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