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第三届全国刑事法博士生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采取线上的形式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承办,主题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刑事法发展”。论坛邀请了高铭暄、张远煌、刘志伟、黎宏、曾粤兴、黄京平、刘仁文、李晓明、赵赤、郑曦、阴建峰、周振杰、于冲、陈慧妮等来自法学界和出版业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发表开幕致辞并对参会论文进行指导和点评。东南大学法学院刘双阳、秦长森、阮晨欣、李瑞华、童云峰、刘嘉铮、史艺婕七位博士生应邀参会,其中刘双阳、秦长森两位博士生荣获“第三届全国刑事法博士生论坛”优秀论文奖。
“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主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曾粤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于冲副教授评议。我院刘双阳博士生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机制展开研讨。
刘双阳博士生以《“合理处理” 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机制——以已公开的个人信息为视角之分析》为题作主题发言。他提出,司法实务中出现大量擅自处理(获取、出售或提供)自然人自行公开或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鉴于已公开的个人信息本身的特殊性及其所承载利益的复杂性,如何准确评价此类行为、明晰罪与非罪的界限,成为《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适用的“痛点”和难点之一。他认为,应当在区分自行公开的个人信息与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两种形态的基础之上,分别基于被害人默示同意规则和合法利益豁免机制,对“合理处理标准”进行类型化的实质解释,从而形成体系化且具有针对性地擅自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的实质出罪机制。
在这一单元的评议环节中,曾粤兴教授与于冲副教授对刘双阳博士生的论文均予以高度的肯定。曾粤兴教授指出刘双阳博士能够在10分钟的时间内对长达2.6万字文章的精华予以介绍十分不易,随后曾粤兴教授对刘双阳博士生的论文进行了简要的概括,他提出,文中首先提出由于民事法律法规与刑事法律法规不一致带来擅自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罪与非罪的界定的问题,文章的焦点在于擅自处理与合理处理如何界分。作为理论铺垫部分,文章中提出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以解决民刑、行刑衔接的问题,主张前置法中的合法行为不应构成刑事不法,后续分析皆以此为线索展开。除此之外,曾粤兴教授就文中提及的“优越利益保护说”、“合法利益免除同意规则”向刘双阳博士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于冲副教授提出,文章契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在民法与行政法规范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刑法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如何明确其出罪化的机制,文章对于上述问题予以了理论上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