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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欧阳本祺教授应邀参加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期“实务刑法论坛”

发布时间:2022-04-09 发布人:

  202248下午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实务刑法论坛”第二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实务问题”顺利举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阿里、网易等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专家50余人参与了本次论坛。我院欧阳本祺教授受邀出席论坛担任与谈人。


  欧阳本祺教授应邀在论坛第三单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法益属性争议”担任与谈人,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进行了深入阐述。欧阳本祺教授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私法法益观的批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法法益观的提倡、公法法益观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重新解释三个层次对本罪的保护法益进行了全面探究,并对该单元讨论的三个案例进行了分析。欧阳本祺教授指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不是个人的私法法益,也不是超个人法益,而是公法上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对本罪所保护的个人信息,应当进行领域化界分;对信息主体同意的效果认定,应当进行相对化处理。

  本次实务刑法论坛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信息类型的区分和界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法益属性争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量认定及价值考量、个人信息保护的多元治理五个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理论研究与司法认定提供了新思路、新视野。我院欧阳本祺教授的发言获得了主持人以及与会听众的一致好评。欧阳本祺教授特别指出,东南大学法学院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历来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具有深厚的学术友谊,今后将继续展开深入协作,探索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良性互动。此次论坛彰显了我院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科研水准,充分展现了我院教师深厚的学术素养和坚实的科研实力,增进了我院在全国学术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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