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人工智能法学系列讲座第三讲:马长山教授主讲《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22-10-26浏览次数:246

20221023日晚,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联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人工智能法学系列讲座”第三期如期举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应邀以《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为题,作精彩报告。此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主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丰霏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魏斌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陈道英副教授共同作为与谈嘉宾。



主讲人马长山教授从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向度、人工智能法治伦理的八大通则、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场景等方面论述了人工智能法治伦理的关键问题。马长山教授提出,人工智能伦理正在对人类社会进行革命性的重建,人既是物理的呈现也是数字的呈现,信息革命同时带来了伦理价值的革命。新兴的人工智能社会实践,要求我们采取法治手段为人工智能划定行为底线、保障基本社会秩序。人类已经深深地嵌入到与算法的关系中,但纯粹的技术理性易导致工具主义,必须铭记人是技术的尺度,坚持以人为本、技术向善、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数字人权、公平公正、安全负责、人类监督八大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通则,重视数字文明构建与人类福祉间的关联。在围绕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场景核心议题的讨论中,马长山教授指出,智慧生活场景中存在权益衡量、规则适用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智慧治理场景中难以回避数字权利、数字正义等问题;智慧家庭场景的相关议题含括人的尊严、自由自主、社会平等和人类未来等;数字战争场景引出了基本人性、人类情感、平民安全和责任扩散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伦理问题。

与谈环节中,丰霏教授谈到面向人工智能的治理,需要建立克制的法治观;魏斌研究员提出应当突破AI运用伦理规则中仍然存在的法治化难题;陈道英副教授指出技术发展应以人类的最大幸福为伦理导向;龚向和教授就“信息人与生物人的关系”这一人工智能法治伦理的基础性命题同马长山教授进行了讨论。



讲座持续近两个半小时,吸引了校内外350余名听众在线聆听。主讲人的精彩演讲以及与谈人的热烈讨论,为各位聆听者呈现了人工智能法学领域最前沿的学术盛宴。本次讲座为东南大学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基地组织的第三期“人工智能法学系列讲座”,前两期分别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季卫东教授、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作主旨报告,反响热烈。未来,该系列讲座还将继续邀请国内智慧法治领域的顶尖学者,分享科研成果,畅谈学科发展前景,为东南大学人工智能法学学科建设拓展视野思路、把脉未来方向,搭建学习、交流、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