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等:“双减”政策下影子教育的公益性证成及其法治保障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48

龚向和: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凡: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摘要】回归公益性是治理影子教育野蛮生长的关键所在。影子教育作为文化传播活动具有天然的公益性,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具有承继的公益性,作为法律所规定的公益事业具有拟制的公益性。影子教育的公益性表现为办学目的非营利性、办学收益的不可分配性以及办学产品的社会有益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影子教育公益性,应以优化非营利性登记制度设计限定办学目的,以构建影子教育行政执法的协同机制规范办学过程,以建立健全影子教育产品质量评估监督机制提升办学质量。 

【关键词】影子教育 公益性 非营利性 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复旦教育论坛》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