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如何合理公开负面信息?东南大学这支学生团队有话说……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316

交汇点讯 数据时代,负面信息公开是当前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公开负面信息是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但利用声誉及社会评价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二次制裁是否合理?如何权衡不公开涉及的个人私益,同时公开所保护的公众利益值得行政机关深思。

 


日前,东南大学法学院团队项目数据时代行政机关公开负面信息研究2022年国内某李姓知名男艺人嫖娼事件通报为切入,利用综合文献梳理、案例分析、实证调查等方式,探索行政机关负面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边界。目前,该项目在东南大学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特等奖,并向省赛发起冲击。据了解,这也是国内首个聚焦行政机关负面信息公开的学生团队。

在全球进入风险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背景下,负面信息披露成为当前许多国家积极利用的新型管制手段。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有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然而,当前政府的实践中,也存在大量的负面信息无差别公开,公开的标准尺度模棱两可等问题。项目指导老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樟林认为,负面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在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例如环保领域、证券领域的违法行为应当公开。我们的聚焦点在于违法行为,而非违法人个人。换句话说,如果违法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并不算大而将负面信息全盘公开,那么行政处罚之后的信息公开无疑是对违法人的二次打击,甚至是永远不会被互联网遗忘的更深层次打击。

除理论研究之外,项目团队在项目研究阶段前往江苏、山东、河南等地对学校、法院、检察院、教育部门、团委等单位进行采访调研,调研人数共计42193人次:成员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区应急管理局、海尔集团进行了针对性的访谈活动,用实践经验反哺理论发展。

 


团队成员王月曾在家乡山东滨州市进行调研,她发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定期针对美食一条街上较大餐饮店铺进行排名,并全部公示。有些店家表示,虽然自己的店铺也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等审查,但综合排名排在A类商家的末流,消费者看到排名后自然而然的会将这些店铺与不合格商铺划等号,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店铺的业绩。王月表示,相关执法机关想要掌握各商铺的规范经营情况固然是好事,但是对于公开标准的把控仍需要斟酌,否则会在无形间损害到商铺的利益。

基于研究成果,项目团队为行政机关公开负面信息的网站流程设计了优化方案,真正实现了将项目成果落地。团队聚焦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全流程,综合构建权利救济机制,即一则构建法律程序,在行政行为作出阶段构建中国化的公开主体、公开时间、提前通知、听证、复核、分级等正当程序制度;二则充分完善司法救济体系,在司法介入保护与尊重行政自治中寻求最大可能提供救济的方案;三则规范行政控权制度,克服互联网时代叠加风险社会下惩罚效果不确定性的弊端,将比例原则贯穿于每一个公开负面信息案件的使用中去。

今年3月,团队的研究成果《行政机关负面信息公开执法建议书》《救济建议书》多个行政机关和企业法人采纳。中国政法大学陈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教授、南京大学王太高教授、山东大学郑智航教授、东南大学杨登峰教授等为本项目出具了专家推荐信。此外,项目团队还收获了来自各地企业的13封表扬信,成果广受业内业外好评与肯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谢诗涵

编辑: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