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超,1996年4月生,河北石家庄人。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民事强制执行法、民商法。
教育履历
2013年9月-2017年6月 华东政法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7年9月-2019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
2019年9月-2023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2021年12月-2022年11月 德国海德堡大学访学,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荣誉奖励
1.国家奖学金,2022年
2.第九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2022年
3.中国人民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2023年
4.《实体法形成之诉研究》获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3年优秀博士论文
代表性成果
1.宋史超:《形成诉权行使方式的反思与重构》,载《环球法律评论》2024年第5期;
2.宋史超:《论股东对公司对外诉讼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8号》,载《法学》2022年第1期;
3.宋史超:《论债权人撤销权判决的实现路径——以指导案例118号为中心》,载《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1期;
4.肖建国、宋史超:《〈民法典〉合同司法解除规则的程序法解读》,载《浙江社会科学》2020年第12期;
5.宋史超:《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概念的再认识——兼论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之关系》,载《北大法律评论》2020年卷(总第21卷)第1辑;
6.宋史超:《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定位、构成和特色——以诉讼标的论为视角》,载《民事程序法研究》第2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