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珍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4-07-17浏览次数:254



办公室主任 董国珍



职务

岗位职责

职责边界

服务事项

办公地点

办公室主任/财务秘书/设备秘书

办公室
主任

统筹组织本单位各类行政管理工作

1、负责学院相关文件的起草及上传下达;
2、负责院印章管理与使用,做好各类用印的审核和发文的管理;
3、负责学院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机关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5、负责办公用房、公共场所的维修和管理;
6、协助院党委、工会、退协做好学院退休人员等服务工作;
7、负责学院的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
8、配合法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做好校友的对接联络工作;
9、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科楼B栋法学院402办公室

财务秘书

负责落实本单位财务相关工作

1、负责统筹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管好用好院控经费;
2、负责制定学院各类财务预决算,配合完成校财务处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起草学院财务制度和拟订财务相关文件;
4、负责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协调、督办等工作的进展与实施;
5、负责落实财务处、审计处、学校基金会等部门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6、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秘书

负责本单位资产设备等管理工作

1、负责学院设备竞价、清点、购置、报废、维修以及相关系统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各类材料、家具盘点、购置、维修以及相关系统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校设备处完成各类统计工作;
4、负责起草与学院国有资产和设备管理等相关的文件,如请示报告、总结等;
5、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