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东南大学“温锐法学大讲堂”之法学名家论坛第四十四期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四楼会议室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胡玉鸿以“法学研究方法的要点”为题进行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欧阳本祺主持。
讲座伊始,欧阳本祺院长对胡玉鸿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扼要介绍了胡教授的杰出成就。
讲座过程中,胡玉鸿教授首先指出法学研究取得成功的三个关键:一是占领制高点,对社会问题做出有效的回应;二是填补空白点,要关注学术上值得研究但尚未被人研究的空白领域;三是深化聚焦点,比别人做得更全更深更好。接着,胡教授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要点:第一,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预设,包括分为宏观预设、中观预设和微观预设。在进行研究前,先要找准自己的基本预设;第二,熟悉法学研究的方法论类别。包括个人主义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论。同时要关注两种方法论研究结论上的差异。第三,尝试人的模式的法学研究。通过分析人性、人的目的以及社会要素等来讨论相关的法律点。第四,了解进行科研活动的具体方法。其一是必备素质,包括学术研究的酷爱、读书方法的改进、发现问题的天赋、行云流水的笔;其二是读书方法,包括浏览、精读、功利读书法;其三是资料准备,包括摘录、归类、比较;其四是基本能力,包括发现问题、选题命题、分类归纳、谋篇布局、表达书写的能力等。
讲座最后,欧阳本祺院长高度赞扬了本次讲座,表示讲座内涵丰富,胡教授在宏观层面提出的“研究法学即研究人学”的观点使人深受启发,提供了一个法学研究的新视角,讲座中讲授的法学研究方法,不仅具有理论的深度,且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本次讲座,胡玉鸿教授系统全面地讲授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精髓与要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的剖析,使抽象复杂的法学研究方法变得具体可感、易于理解,有效提升了在场师生对法学研究方法的掌握和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