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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中国式数字法治现代化”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12-03 发布人:


20241124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创新实验室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南通顺利召开。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法制日报以及省内各地市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学者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年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王禄生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在开幕式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会长姜伟在致辞中肯定了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研究会反映数字法学前沿研究动态、培养数字法学思维,促进数字法学与传统法学领域协同创新、推动数字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司法实践的创新发展和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其他省市数字法学研究的推进构筑示范样板。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和市委法院工作站的设立,标志着数字化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迈出新步伐。期待未来江苏省数字法学研究会可以推陈出新,深度挖掘数字法治江苏的内涵与亮点,携手共同讲好数字法治江苏故事,让江苏的数字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领域,以数字科技赋能政法工作。期待东南大学法学院的“法衡”大模型在法律服务和研究中取得优异表现。

周继业会长在致辞环节对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肯定了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及贡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数字法学研究的指导意义,此次年会充分体现了政治自觉与责任担当。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厘清工作导向,围绕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助力江苏新实践,关注技治与法治等关系,贡献江苏力量;三是明确发展指向,推动研究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完善工作机制,借助平台优势,加强人才培养。展望未来,期冀能够以更为科学、缜密的方式凝聚数字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多元力量,各方秉持协同合作之理念,携手共进,齐心致力于推动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法学研究会年会征文及案例发布暨颁奖环节由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徐珉川副教授主持。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冯煜清副教授宣布了年会获奖论文的表彰决定。本次年会共收到社会各界来稿545。经匿名打分及专家组会评,共评选出优秀论文70,其中一等奖论文10,二等奖论文20,三等奖论文40

法制日报社经济信息中心主任、法治日报首席运营官罗荣宣布了第四届“江苏数字法治创新案例征集宣传活动”遴选结果。据悉,经过第一轮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筛选,以及第二轮由江苏省数字法学领域实务部门专家、知名学者和法制日报社专家对入围成果进行线下评审,本届数字法治创新案例征集宣传活动共遴选“江苏数字法治年度创新案例”10“江苏数字法治年度优秀案例”10。年会现场举行了颁奖仪式,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法制日报社首席运营官罗荣分别为获得“年度创新案例”和“年度优秀案例”的获奖单位颁奖。

本次年会还举行了数字法学工作站揭牌仪式。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会长王禄生教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为数字检察工作站揭牌。

会上同时进行了数字法学的重要研究成果,东南大学法衡大模型的发布仪式。该名称取《商君书》“法者,国之权衡也”之意。法衡大模型旨在满足法律实务需求,采用前沿技术进行创新开发。团队通过严选司法案例、法律条文和判例数据,构建了大规模、高质量的法律语料库,并通过运用基于专家反馈的强化学习监督学习技术,结合思维链推理技术逐步验证法,增强模型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逻辑能力和对案件情境的理解。“法衡”还整合了检索增强生成技术,提升了模型对上下文的适应性和法律文书生成的精确度。目前,模型已在国内外开源平台提供下载,供进一步研究和应用。

在大会主旨发言环节,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煜清担任主持人。

各理论、实务单位代表分享了在数字法治领域的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全力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为题,介绍了南通法院在数字化建设方面的进展和成果,并强调南通法院在数字化建设方面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成效,努力实现全流程数字化、面向访问的一线服务,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便捷高效服务。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在题为《人工智能时代法律面临的挑战》中指出,在数字化治理时代,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据的海量积累为法律领域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数字化技术不仅改变了国家治理的方式,也对立法、决策和执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高富平在题为《什么是数据持有者权?》中指出,在数字化时代,法律领域正经历着知识理解和应用的变革。面对数字化时代的挑战,应激励数据的产生和流通,实现数据的实时集成和分析,以满足社会需求。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杨力《建设全国一流的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为题,分享了如何利用全国法营商网构建内网的地方经验,特别强调了设计艺术空间的创新。杨力教授提出了三个关键问题:内保现并报警、法院与自保局工作协同、法院人文风格不足,并强调需要在这些领域进行重点介绍和深入研究。

在数字法治创新案例代表案例分享环节,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苗泽一担任主持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在题为《数智应用赋能司法 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智行合e”开启数助行政审判新篇章》中介绍了“智行合e——数助行政审判”系统,该系统集成了行政争议在线调处平台、行政诉讼e法援、异步质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质评系统及行政审判数助决策系统等多项功能,为行政审判工作注入了强大的科技动力。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四级主任科员蔡恺在题为《苏州市检察院高质效推动数据要素驱动的检察履职实践》中表示,苏州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健全数字监督、数字办案、数字管理能力体系,打造智能集约的数字检察中心,并构建行之有效的履职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卢晨在题为《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中指出,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该院构建了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数据筛选和关键词检索等技术手段,输出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场所线索,精准识别出行政主管部门应罚未罚的场所及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一级员额检察官孙丽品在其报告《“一站式”轻罪治理综合平台》中介绍了该院为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以一体化推进治罪治理为导向,搭建的“1+4”轻罪治理应用矩阵。该平台不仅显著提升了轻罪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也为多维度提升轻罪治理监督效能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

主旨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就餐休整。下午的专题研讨环节,设置了两个分会场、四个主题单元,40余位主题报告人与评议人分别围绕“数字法治实践创新论坛”与“数字法治理论创新论坛”为研讨主题进行了热烈交流

第一分会场以“数字法治实践创新论坛”为主题,其中第一单元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平主持,各政法单位代表分享了在数字法治领域的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与会专家展开热烈讨论。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在题为《论网络犯罪的看门人规制》的发言中,强调市场主体作为数字时代看门人的义务,对看门人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提出了看门人规制对数字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推动作用。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立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数据跨境流动的逻辑与进路》为题发言,指出了当前数据跨境流动引发的现实隐忧,强调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凝聚治理合力等方面的重要职责,为推动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中的优势作出检察贡献。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俊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法律规制探析》为题发言,从公权与私权两个视角介绍了视频监控的治理困局,对法律规制原理予以详细分析,从建设环节、规范化管理使用、规制边界等方面提出法律规制建议。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锐在题为《检察数字化助力社会治理的基层实践》的发言中,介绍了该院研发的“民生晴雨”数字治理项目,阐述了该项目的三大突出特点,以及该模型如何助推检察机关从个案治理模式向类案治理模式转变。

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边威威在题为《电子数据取证中第三方参与侦查制度理论研究与优化路径》的发言中,以电子数据取证为视角,从三个方面介绍了第三方参与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从资格准入、参与机制、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优化路径建议。

上海政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鲍坤《嵌入数据流通中的数据可携权再造》为题,指出数据可携权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强调权利基础的优化,建议立足于数字空间进行权利再造,从概念修正、程序面向、权利内容、规则改造等方面提出完善路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苏娜娜在题为《探寻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归责的司法裁判路径——构建以注意义务为中心的归责模式》的发言中,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案件给传统侵权分析框架带来的挑战,结合“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从法理、实体、程序三个维度出发,结合防范措施的成本、行为危害性和行为效益三个因素提出完善建议。

在与谈环节,《数字法治》编辑部副编审黄晓云表示受益良多,并对上述发言一一进行评议。她指出单勇教授的观点是法学理论的重大拓展,韩立勇副检察长的发言走在时代前沿,何俊强副检察长的发言全面且详实,李锐副主任的分享展现出数字检察的创新实践,边威威、鲍坤、苏娜娜三位发言人聚焦热点议题,提出丰富且具有针对性建议。

第二位与谈人郑州大学自然资源法研究所研究员翟新丽也表示听取发言后收获颇丰,也提出了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随着大语言法律模型的大量涌现,是否有必要推出一个统一的法律模型?视频监控的客观性问题是否需要进一步探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是否构成不合理的干预?以及如何实现对技术的监督?


第一分会场第二单元由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薛丽主持,与会专家展开热烈讨论。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许娟的学生秦登峰(代许娟教授发言)在题为《两面扩张,三层转介:数字法律行为的法理解析》的发言中,指出了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背景下传统法律行为面临的重构与转型,对数字法律行为变动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前个人信息保护模式进行反思。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王平荣《数字法治与数字法院建设步骤及着重点——党建引领司法为民数字法治现代化》为题,就数字法治的重要性、特点、治理功能等方面进行分享,从立案、办案、执行等方面阐明了数字化建设步骤,强调党建对司法现代化的引领作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俊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数据赋能破产领域专项监督 全力修复企业家司法信用》为题,以案例切入引出相城区研发的数字监督模型,从数据来源、输出线索、类案办理、实践成效等方面介绍了该模型的具体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助理周晓冬在题为《数字法治背景下江苏数字法院建设的现状与展望》的发言中,从政策与理论切入,介绍了江苏数字法院建设实践概况,阐明了数字法院建设的意义,对数字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反思,从数据共享、系统应用、信息安全、社会融合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何安林《困难群体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民事执行监督模型》为题,介绍了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与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发的困难群体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着重呈现了模型的四大运行步骤及其取得的实践成果。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吕军鹏《一体化惩戒虚假诉讼与拒执犯罪的数字检察创新实践》为题,以案例切入,从行为提取、关联人物、碰撞时间、异常分析等方面介绍了模型的主要内容,以及模型所取得的实践成效。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赵永刚在题为《数字化转型驱动下的行政执法变革——以长三角“大综合一体化”实践为样本》的发言中,介绍了长三角“大综合一体化”的现状与发展,对该模式的成效与面临的困境进行阐述,深入分析了数字平台何以赋能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就如何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

在与谈环节,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南京审计大学副教授徐彰就前四场讲座进行评议,他指出江苏省的数字法治实践处于全国领先的位置,许娟教授的观点颇具独到之处,何俊强副检察长的发言足见苏州市智慧检察建设趋于成熟,王平荣同志的分享详实又全面,江苏省高院周晓冬同志的分享则展现出省高院对全省数字法院建设的引领作用。

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刘一帆针对后三场讲座进行评议,她指出实践中不少司法机关已经实现了数据提取工作的闭环,如常熟市检察院、金湖县检察院已经推出的数字检察模型,对提高办案效率意义重大。

最后,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苗泽一对第一分会场的发言与交流内容进行了总结,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感谢与会同志的热情参与,表达了对2025年度数字法学年会活动的展望与期待。

第二分会场以“数字法治理论创新论坛”为主题,汇聚了众多学者及法律实务名家,他们立足理论维度,积极探讨并寻觅数字法治未来的发展路径。

第二分会场第一单元谈话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珉川主持,与会专家围绕数字时代财产理论数字经济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数字安全、数据要素市场配置、网络暴力防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孙梦龙聚焦《数字时代的财产理论变迁——基于“物质性”占有到“信息性”占有的视角变迁》提出以数据集合的方式界分数据社会功能,以公示的方式界定权利边界,最终以技术与法律并驾齐驱的方式实现权利人对数据权属的支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信息处综合组副组长二级主任科员林子恒以《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为题,从卢曼系统论法学的视角,讲述了司法系统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变化的感知过程,以及在此背景下司法系统面临的一些新的挑战,并提出了司法服务保障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些新路径。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禹婷婷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的看门人治理:以互联网平台为中心》从电信网络诈骗的看门人治理的兴起和治理思路、在实践中的困境以及其完善路径三个方面阐述了在互联网平台兴起的大背景下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思路。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博士研究生陈云志《数据安全法治体系建设的三重逻辑》为主题从政策、实践、理论三维度深入剖析,指出数据安全法治建设对推进数字中国、依法治国及国家安全战略至关重要。加快此体系建设,在数据安全立法、执法及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均展现出重大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邵鑫宇的讲话《适于数据特性的数据要素市场配置》题,他指出,数据不是交易对象,交易的是数据商品,其特性决定市场配置非单一竞争。新经济制度中的市场与层级制理论为数据要素市场构建提供支撑。依据数据商品特性配置市场,是构建数据交易秩序、推动数据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万科在题为《网暴视阈下侮辱、诽谤“情节严重”认定规则的优化》的发言中,通过现实案例指出单量构罪在网络暴力评价中的挑战。他提出积量构罪新思路,以“海量积数×低量损害”审视网暴,认为首发者与转发者应共同归责,依据特殊教唆行为积量构罪,并结合信息类型确定归责主体。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谷昔伟先对专家学者的精彩演讲作出点评。他提出作为实务工作者,他更希望学者们在解决数字经济、数据市场等相关问题时,以“如无必要不增实体”为宗旨,首先考虑传统理论能否支撑问题的解决。对于数据安全问题,他则认为三重逻辑中的政策逻辑实质上应是一种政治逻辑。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徐骏教授随后针对另外几个演讲内容进行了点评。对于电信网络诈骗问题,他认为要界明互联网平台应当获取何种权力或义务。并提出网络暴力是互联网治理中长期存在的难题,需考虑诸多案外因素的影响下治理。最后,对司法服务的实证研究推行互联网法院专业化、类型化表示支持,在数字经济领域可以司法实践先行,再反哺立法。

第二分会场第二单元谈话由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赵毅主持,与会专家围绕法律服务的数字化建设、证言可信性的只能评估、个人数据信托、数字政府治理、平台数据访问权利、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徐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刘茂通以《产业链 + 法律服务数字化建设与应用》为题,介绍了徐州市律师协会组建课题组研发的“产业链+法律服务”APP,实现了法律服务与产业链各环节的深度融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苏豪发表了题为证言可信性智能评估的论证型式的演讲,基于证据分析的理论和数据趋势的结合,从逻辑形式和实际模型构建的层面讲述了利用人工智能构建证言可信性智能评估系统的方法,以期该系统既能作为证人出庭条件的判断工具和证言审查的分析工具,为证言规则完善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

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讲师田宇申围绕《个人数据信托在中国的适用路径与本土化构建》这一题目,由英美实践情况引入,提出在中国,个人数据信托的构建应采取“信托-合同”双层结构,确立数据主体和数据控制者之间的信托关系。同时,还要明确数据控制者和数据使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淑婷的演讲聚焦于《数据担保融资的困境及法律应对》她强调数据可担保性,建议为数据担保融资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持。其中公共数据不宜担保,个人数据担保意义有限,企业数据需考虑来源、类型及行业限制。数据担保不移转占有和登记,更符合抵押特征,宜采用权利抵押的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郑东《平台数据访问权利限制的理论逻辑与规范分殊》为题,提出针对平台数据访问权利限制体系的规范分殊,首先,在适用公益保留原则时应区分普遍与特殊;其次,作为确保数据访问公平性的重要措施,应协调适用最小必要原则;最后,还应审慎地运用阿列克西权衡理论。

南京师范大学行政争议化解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叶佳杰报告主题为《数字政府治理中智能政务平台辅助行政争议化解的实践面向》他认为智能政务平台对各行政争议化解有益。为完善其实践,需在提升技术水平基础上,整合制定AI辅助规范,补充程序性规则,构建智能辅助化解案例库,以促进高质量发展。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双霜以《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数据处理中的法律地位》为题,指出需立法明确数据处理者的法律地位,实践中,数据处理可以分采集和生成两阶段:采集阶段合法性问题可参考邻接权扩权;生成阶段权利归属及侵权归责,建议侵权时服务提供者与用户共担过错责任。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洁先就前四位专家学者的演讲内容作出点评针对AI赋能下的法治创新她结合实践情况,在给予高度肯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产业与高校合作、添加内容性审查相关内容等宝贵建议。针对数据流通中的制度创新,她在肯定演讲人思路的同时也提出了更多值得思考的方向,如数据信托问题中差异化的委托需求,数据担保融资问题中数据资产估值的困境等。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宋歌随后对后三位专家学者的演讲内容作出点评。她首先高度肯定了各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就三人演讲中的一些具体实践问题提出了一些顾虑供大家进一步思考。

最后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苑进行会场总结。她将今日的论坛比作一场理论与实践的饕餮盛宴,表达了对演讲者、点评人、与会者及会议承办方的感谢,并宣布第二分会场的讨论圆满结束。

此次“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圆满结束。



(李顺吉、卢张卉、史韵歆、邵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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