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系列讲座在东南大学法学院四牌楼会议室举行。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肖金明教授以“中国式现代化的地方立法发展与创新”为题进行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孟鸿志教授主持,法学院刘练军教授担任与谈嘉宾。法学院于立深教授、李煜兴副教授、张雪莲副教授、朱姗姗副研究员、郑晓军副研究员、吴冬兴讲师、张运昊讲师等师生参与座谈。
讲座伊始,孟鸿志教授对肖金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肖金明教授杰出的学术成就。
讲座过程中,肖金明教授首先回顾了山东省地方立法的重要贡献,高度肯定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江苏立法经验,并强调地方立法与文化传统的相关性及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地方制度性开放等方面的重要性。随后,肖金明教授指出地方立法过程中,要尤为重视立法与党的政策之间的协调,及时将政策性用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同时地方立法要获得社会认可,必须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地方立法的指引作用,实现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最后,肖金明教授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地方立法要符合立法学的基本规律,要反映民意,实现民主立法,还要与宪法的精神和原则保持一致。
与谈环节,于立深教授和刘练军教授依次进行了与谈。于立深教授表示,肖金明教授的讲座对于如何协调政策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以及重视地方立法中的利益协调性提供了重要的指导,这对地方立法研究和实践具有深远的意义。刘练军教授指出,我国法学研究多关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过程,对地方立法关注度不够,但地方立法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大意义。
讲座最后,孟鸿志再次对肖金明教授表示诚挚感谢,并指出肖教授对于地方立法与政策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地方立法的引领作为等内容的深入阐释为在场师生带来了深刻的启发,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地方立法的重要功能,反思当前立法学研究的深层问题。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