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教授莅临东南大学讲授“领域立法中的前沿问题”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孟鸿志教授主持,河海大学法学院邢鸿飞教授担任与谈嘉宾。东南大学法学院郑晓军副研究员、张运昊讲师等师生参与座谈。
湛中乐教授从教育法典的编纂切入,指出领域立法中要妥善处理以下八对关系:第一,要妥善处理统一法典与单行立法的关系,法典不能包罗万象,要在法典之外为特别规范预留创设调整空间,允许单行立法的存在;第二,要妥善处理法典编纂与现行规范之间的关系,法典的内容是在现行规范基础上进行删改、简化、增加、统合而来;第三,要妥善处理法典总则编与各分编的关系,总分结构是法典的通用体例,总则编与各分编的内容紧密衔接才能充分体现法典的体系性;第四,要妥善处理教育管理与权利保障的关系,从义务重心到权力重心是法的发展规律,教育等领域立法要逐步突破管理本位的传统;第五,要妥善处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间的关系,重实体而轻程序是许多立法文本的通病,未来的教育立法需要完善各项教育权利义务的程序保障机制;第六,要妥善处理宏观叙事与微观规范的关系,两者应当并重,通过授权性、义务性与禁止性规则的配置,使各主体发挥多元共治的优越性并保持各司其职的规范性;第七,要妥善处理域外经验和本土国情的关系,在法典的编纂理念、方法与布局等方面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例;第八,妥善处理法典制定与法典解释的关系,对于法典未尽之处可通过立法解释、行政解释以及司法解释进行细化。
与谈环节,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邢鸿飞针对教育立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与湛中乐教授进行探讨。他指出,衡量教育立法成效的关键在于对教育现实问题的解决效果,教育立法还有待对各教育阶段的学制冗长、时间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作出回应。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运昊讲师、魏文松博士、曾亚梅博士生、杜钟浩博士生、江南大学法学院华子研讲师分别就教育领域立法、法典化、公共卫生领域立法问题,与湛中乐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孟鸿志教授对湛中乐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对湛中乐教授表示诚挚的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