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于川受邀于东南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式现代化与应急法治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法》大修工程的创新亮点和重要课题”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主持。东南大学李煜兴老师、张运昊老师,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王茜老师,以及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东北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莫于川教授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应急法治要求切入,指出应急法治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对公共应急理念和应急法治原则进行检讨,以及对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应急法治论述的深入阐释基础上,莫于川教授重点就《突发事件应对法》大修工程的创新亮点进行了解读。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文本体量大增,增加了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创新点:一是通过立法目的条款和党的领导入法等修改,调整完善了基本制度体系;二是形成了总体安全、人民至上、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的应急法治原则体系;三是设计了一系列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四是厘清了多种情形下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或个人等主体的法律责任。五是新增依法加强心理健康救援条款。最后,莫于川教授就应急法治发展的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法治的规范体系、能力体系及知识体系等内容进行了讲授。
在交流环节,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张韦佳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2条的修改及是否有必要建立应急征收制度进行了提问,东南大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曾亚梅就应急法治原则、突发事件中主管部门责任的划分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并由莫于川教授进行了一一解答。
在学术会议总结环节,孟鸿志教授代表全体师生对莫于川教授莅临东南大学表示衷心感谢,并就讲座内容发表了精彩的学术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