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上海政法学院关保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青斌教授受邀于东南大学法学院讲授“行政法典的对话”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主持,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启川与谈。东南大学法学院杨登峰教授、张运昊讲师、魏文松博士后、上岗副研究员郑晓军,南京师范大学特岗副研究员王由海,江南大学法学院华子岩讲师,中国政法大学邓稀文博士后,以及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东北大学硕博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关保英教授从“法典化的基本理论”和“中国行政基本法典制定的正当性”上下两篇阐述了行政基本法法典化的法理与路径。关保英教授指出,法典编纂是对一国法律进行分科编制而形成具有公力的法律书面之事业,是将既有法令进行整理编辑而形成法典的工作。法典化有助于促进政治上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经济上的规律性和可持续性、法治文明和法治文化的发展以及实现社会过程的有效控制。然而,我国行政法体系仍存在法律规范或典则缺失、与宪法未黏合、逻辑不自洽、理念和原则碎片化四方面瑕疵。行政基本法典编纂的技术路线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要在理念上明确行政基本法典是行政法的基本法;二是确立行政法治理念和基本原则;三是选择一个新的、有理论基础的、能够作出理论阐释的行政基本法典体例;四是行政组织法、“行政六法”等成熟的规范需整合,统一行政程序法、行政编制法等缺失内容为重点补充对象;五是统摄部门规则和地方规则。
王青斌教授以“关于中国行政法典的思考”为题,重点阐释了四方面问题。第一,行政法体系是法治体系的核心之一,而目前行政法领域存在规则缺失、体系化不足等问题,法典化有助于解决这些弊端。第二,行政法典的制定已经具备了基本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和法律条件。第三,行政法典应当定位为基础性规范,与宪法、单行法等构成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与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诉讼法律法有所区分。第四,行政法典应当由总则编和行为编组成,首先应当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线编制总则编,明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权力等内容;行为编按照行为逻辑编排,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决策及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
与谈环节,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启川教授表示,行政法学研究的理论积淀能否支撑法典编纂还需论证,过度集中资源编纂行政法典,也易导致对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具体法律的忽视,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理顺总则编和行为编的逻辑关系,确保法典的实用性与民主性也需要进一步思考。
在交流环节,东南大学法学院杨登峰教授就行政法典编纂的重要性、行政法典的内容等进行了交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沈斌晨、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杜钟浩就行政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由关保英教授和王青斌教授一一进行一一解答。
最后,孟鸿志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关保英教授和王青斌教授莅临东南大学表示诚挚的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