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二十四期东南法学青年教师沙龙顺利举行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01-13浏览次数:29


  18日下午,东南法学第二十四期东南法学青年教师沙龙“学术月”主题沙龙在法学院四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沙龙由法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委员会组织,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教研室陈道英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龚向和教授、刘练军教授、张雪莲副教授、朱姗姗研究员、魏文松博士后,以及其他法学院青年师生共同参与本次活动。本次沙龙以“宪法人权学术月”为主题。

  主题报告环节,万千慧老师主要探讨了“受教育者”作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一,在法典编纂过程中面临主体概念内涵迭代争议、类型化逻辑混乱、权利结构不清的困境。对此,应当在适度法典化的形式方法和宪法统领的实质方法至上进一步发展部门宪法方法,以“法律化”条款为核心依据、以专门性内容为主要方面、以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为中心取向,构造权利主体的规范内涵和权利内容的应然层次。

  朱姗姗研究员提出,目前,我国党内法规备案审查经过多年实践与发展已经自成一体,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与国家法律备案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可以明晰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及特征,发现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与国家法律备案审查制度之间的交叉地带存在备案审查主体、备案审查程序适用不明等,针对这些问题构建以沟通协商为核心,以合法性审查为主要内容的衔接机制,将为开辟党内法规法治化的创设新境界。

  魏文松博士后认为,教育法典编纂既需要在形式上赋予教育法律以法典化制度文明气质,同时更要在实质上确保教育法律能够促进教育公平、彰显法治精神。教育法典之构造在编纂思路上可以依据“先推出总则、后制定分则”的方案,从而确保立法工作的梯度化展开,同时也要合理构建法律责任以保证教育法典的体系完整性。由于教育法的特殊属性,行政责任是教育法律责任的关键构成部分,并且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为此在教育法典编纂中需要审慎对待行政责任的体系构建问题。


  在研讨环节,龚向和教授、刘练军教授、张雪莲副教授等老师围绕上述主题报告分别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本次沙龙取得了圆满成功。



  法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委员会聚焦东南大学2024年“学术年”工作主题,秉承“学术至上”宗旨,开展了“东南法学青年学术月”等一系列品牌活动。作为宪法学科青年学术月活动,本次沙龙为充分激发法学院师生创新活力、提升学术能力提供了有益支持。


(陈兴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