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下午,东南大学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创新实验室第19期数字法学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院51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沙龙由杨洁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徐珉川副教授、任丹丽副教授、王苑副教授、毕文轩老师、贺颖昕老师、毕胜老师及数字法学团队博士生、硕士生参与本次活动。
24级硕士研究生史韵歆以《论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爬取行为的入罪标准——以美国判例法演变进路为视角》为题做了专题汇报。报告探讨了数字经济时代下数据爬取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介绍了美国判例法从合同理论、代理理论向代码理论的转变,以及入罪标准由主观授权标准转向客观标准的演进过程。在此基础上,报告提出二元数据安全法益观,主张兼顾数据静态安全与动态流通价值,为平衡我国数据安全与利用的刑法规制体系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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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环节,评议人22级博士研究生孙宇从聚焦数字经济特征,统一数据爬取的定义,明确研究问题,立足中国实践等方面对文章的结构和内容提出建议。法学院贺颖昕老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就文章的研究问题、部门法与比较法研究方法、概念精确度与案例准确性等问题进行了点评。其余师生各抒己见,深入探讨了数据爬取的技术原理、不同部门法的规制路径、比较法的选取思路等问题,对文章修改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23级硕士研究生何露萍以《<商标法>对商标先用权保护的规范解释与体系构造》为题,围绕未注册商标的先用权保护问题,指出商标使用取得与注册取得制度存在的冲突,运用霍菲尔德权利理论对商标先用权的权利形态进行细化分析,并结合影响力等级和虚实场景提出分级保护方案,以平衡知识产权与自由竞争的关系。
评议环节,评议人23级硕士研究生沈廖佳以霍菲尔德权利理论的论证为核心,结合假设案例,从权利形态划分依据、权利保护可能存在的冲突、法系对比等角度提出论证建议。法学院毕文轩老师肯定了选题的新颖性和学术表达的专业性,但建议修改题目以对应文章内容;详细讲解了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保护强度的差异、注册制与使用制在商标保护中的利弊;最后提出了建构保护路径的方案。其余师生围绕论文写作规范、论证方法与修改技巧展开激烈讨论。本次沙龙在热烈的学术讨论中圆满结束。
数字法学青年学术沙龙通过持续探讨数字时代的法律挑战与机遇,汇聚智慧、启发思考,不仅为师生搭建了思想交汇、学术共进的平台,更在推动数字法学理论创新、深化实践应用、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任国红、魏涵、崔容祯)